胡适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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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是民国时期新文化运动的先驱与旗手,也是著名的“国民男神”,在婚姻问题上力主“恋爱自由”。但是,很奇怪的是,他居然听从父母之命,娶了一个目不识丁还裹小脚的妇女,并且性格和胡适完全相反,绝对称的上是女汉子,但两个人却相伴到老。他与江冬秀的婚姻,被称为民国七大奇事之一。奇就奇在一个新婚姻观的倡导者,却坚持了一辈子的旧式婚姻,很多人感到不理解。
近读胡适的新文化开山之作《尝试集》,似乎找到了答案。
《尝试集》里有三首他写给自己的原配妻子江冬秀的情诗。
《病中得冬秀书》
一
病中得他书,不满八行纸,
全无要紧话,颇使我欢喜。
二
我不认得他,他不认得我,
我总常念他,这是为什么?
岂不因我们,分定长相亲,
由分生情意,所以非路人?
海外“土生子”,生不识故里,
终有故乡情,其理亦如此。
三
岂不爱自由?此意无人晓:
情愿不自由,也是自由了。
诗中说的很明白,原来双方互不认识,但既然结了婚,自然“分定长相亲,
由分生情意”,所以,“情愿不自由,也是自由了。”明显的是“先结婚,后恋爱”。
《如梦令》•天上风吹云破
天上风吹云破,月照我们两个。
问你去年时,为什么闭门深躲?
“谁躲?谁躲?那是去年的我!
《如梦令》二阕:
一
他把门儿深掩,不肯出来相见。
难道不关情?怕是因情生怨。
休怨!休怨!他日凭君发遣。
二
几次曾看小像,几次传书来往,
见见又何妨!休作女孩儿相。
凝想,凝想,想是这般模样!
闺房乐趣,跃然纸上。如果属于没有爱情的婚姻,会有如此的场景吗?
《我们的双生日(赠冬秀)》
他干涉我病里看书,
常说,“你又不要命了!”
我也恼他干涉我,
常说:“你闹,我更要病了!”
我们常常这样吵嘴——
每回吵过也就好了。
今天是我们的双生日,
我们订约,今天不许吵了!
我可忍不住要做一首生日诗,
他喊道:“哼!又做什么诗了!”
要不是我抢得快,
这首诗早被他撕了。
仍然是闺房趣事,而且是二人之间的一种“文化互动”。二人的生日赶在一起(一农历,一公历),作为诗人,自然会诗兴大发,要赋诗纪念。夫人对此颇为不屑,甚至要把诗抢过来撕碎。当然不是真的因为观念不同而发生的争执,而是夫妻间的一种嬉闹。而且,不让读书也好,反对作诗也好,都是出于爱护胡适身体的考虑,是情感至深的一种表现。
由此可见,胡适夫妻之间虽然属于旧式婚姻,但并不妨碍二人之间有真正的爱情。新式婚姻也好,旧式婚姻也好,都是酒瓶子,只不过有新旧之分;关键是里面究竟装的是什么酒。如果里面装的是爱情,那么,旧瓶与新瓶也就无所谓了,反正都是好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