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伴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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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人问老伴:“你这一辈子不觉得窝囊吗?”
发问的是个年轻女性,问得也有点居心叵测。在她看来,老伴勤劳,善良,而我则是典型的大男子主义,而且有点霸道,所以,她觉得老伴生活的很没有自我,也就是所谓的“窝囊”。
老伴回答的也很干脆:“俺没觉得窝囊,觉得俺挺幸福的呀!”
听了老伴的回答,我很高兴,也有点感动。这倒不完全是因为她及时的维护了我,也因为她的回答也反映了我们当前的生活状态。
我的婚姻,是媒妁之言的产物。老伴就是个普通的农村妇女,也没有多少文化。父母就是因为看中了“能干活”这一点,才极力促成了我们的结合。当时,我虽然心比天高,大作“作家梦”,也在县城上班,但自己分明知道,所谓的“作家梦”是一件很缥缈的事情;而在县城上班,也不过是个处处遭受白眼的“临时工”而已。何况,她是初中毕业,我也是初中毕业,也算是旗鼓相当,破驴对破磨了。
结婚后,我们属于“半边户”,处于半分居状态:我在城里上班,她在家务农;后来,我转了正,吃上了皇粮,成了国家干部;而她继续在乡下当自己的“向阳花”(农村公社社员的戏称)。在别人眼里,我们之间的地位就产生了变化,觉得志不同道不合,“不般配”了。老伴自己肯定也有这种心理变化;如果说面对着诱惑,我丝毫不动心,仿佛“坐怀不乱”的柳下跖,肯定也不是实话。看着别人互相依偎,出双入对的样子,心里也是羡慕的不要不要的;再看看自己,既没有花前月下,也没有海誓山盟,甚至连面都没见过几次,自然也没有什么共同语言,志同道合之类,就像鲁迅先生所说的,仿佛两个牲口,被主人命令道:“你俩住在一起吧!”于是,就住在一起了。
按照恩格斯的理论,“没有爱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婚姻”,如果我离婚再娶,似乎也说得过去。但是,人的生活除了爱情,还应该有点别的;况且,花前月下、海誓山盟也未必就是真正的爱情。在我吃上皇粮之前的那些年,老伴是有功于我家的。在外,要下地干活,侍弄庄稼;在家,还要侍奉公婆,操持家务;对我也是百般用心,什么重活都不肯让我干;最重要的是,她为我生了一儿一女。可以说我就是她生活的全部中心。俗话说:“人心都是肉长的”,面对着这样一个女人,我实在不忍心伤害她;而且伤害了她,也等于伤害了父母与孩子。从另一个角度说,结婚多年,没有爱情,也有了亲情,亲情使我们忘却了那些文化差异,相互扶持着,虽然也有磕磕绊绊,毕竟就这样一路走了过来。
现在,我们都老了,早已从天上落在了地上,双方都成了对方的一部分,也成了一种习惯。老伴老伴,老了做个伴而已,想要的不多了。
对这些,年轻人似乎不能理解。其实,也无需理解,一代人有一代人的活法。子非鱼,安知鱼之乐?换个老百姓的说法:鞋子合不合脚,只有脚趾知道,就不劳别人费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