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怜子如何不丈夫

(2016-06-02 10:1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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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

分类: 读《说苑》

                              ——读《说苑》(24

不论是古今中外的文学作品,还是现代的媒体,表现亲情的作品可谓汗牛充栋,亲情成了一个永恒的主题。关于亲情,大体上可分为两种。一种是讴歌亲情。这自然没有什么歧义,谁也不会否认,亲情是一抹温暖的阳光,照亮我们这个冰冷的世界,也是人类之所以能够延续下去的理由之一;另一种是表现被异化了的亲情。与前者相比,后者则要复杂得多。这后者,又可分为两种。一是对恣意践踏亲情行为的批判。这似乎也没有什么可以多说的,践踏亲情,本身就是人性泯灭的行为,千夫所指,是在所难免的;二是表现处在两难境地中的亲情,诸如亲情与传统道德,亲情与正义,亲情与法律的关系等等。而我今天要说的,就是处在这种两难境地中的亲情。

首先声明,我对将亲情置于法律与正义之上的行为,不但不赞成,简直是深恶痛绝的,这一点毋庸置疑。亲情的存在,不能成为损害别人的理由。但在某些特定的情形之下,却不能简单地以对错视之,诸舍子救人之类。

舍子救人之类的例子可谓多矣,最著名的莫过于赵氏孤儿了。春秋时,晋国大夫赵盾遭奸臣屠岸贾陷害,被满门抄斩,只有身怀有孕的儿媳幸免于难。几个月后,儿媳产下一男婴,被赵家的挚友、乡间医生程婴带出宫外。为了放走程婴和孩子,守将韩厥拔剑自尽。后屠岸贾找婴儿而不得,就下令杀掉全国半岁以内的全部婴儿。程婴为了保住赵氏孤儿,毅然将自己的亲生儿子献了出去。

故事当然是感人的。为了救赵氏孤儿,舍弃亲生,将亲情让位给了友情,被传为千古美谈。可是,要在一个现代人的目光看来,事情就没有那么简单了。赵氏孤儿与程婴的亲子,同样是活生生的一个人,他们的生命的价值是相等的。如果硬要说有什么区别的话,顶多是出身门笫不同。那凭什么程婴的儿子就得替赵氏孤儿去死呢?再说,程婴为了表现自己的忠心,尽可以去上刀山、下火海,却为什么让一个无辜的婴儿的生命去买自己的虚名呢?按照人之常情,父母是宁可牺牲自己的生命,也要去保全儿女的。你程婴拿自己的亲生儿子送人情,算得什么本事?

在《说苑》里,也有一则这样的记载。魏国将军乐羊率兵攻打中山国,此时他的儿子正在中山,被那里的人吊起来让乐羊看。乐羊不理睬。中山人将他儿子煮了,做成肉羹送给他。他居然吃了一碗。结果,乐羊终于战胜了中山国,为魏国开拓了疆土。然而,魏文侯虽然因为乐羊的战功奖赏了他,却对他的忠心发生了怀疑。对于乐羊以有功而见疑,刘向慨叹道:“由仁与不仁也!”

我十分赞赏刘向的观点,也佩服魏文侯的冷静与理智。乐羊当然是有大功于魏国,奖赏他无疑是对的,但魏文侯对他的疑心也是对的。如果说为了国家,为了朝廷,舍弃亲生还情有可原的话,那吃一碗由儿子的血肉做成的肉羹,就叫人感到不可思议了,不吃肉羹,不是照样能打胜仗,照样能表示你的忠心?我无法想象,他是如何一口口地吞咽下了他的亲生儿子。一个对亲生骨肉都能如此冷酷无情的人,谁又能指望他对自己有真情呢?这样的忠心,可靠吗?说到底,乐羊与程婴一样,根本没把自己的儿子当人看,而是视为为自己邀功争利的工具。既然是件东西,自然用得着时就用,用不着时就可随手丢掉。

鲁迅先生有两句诗:无情末必真豪杰,怜子如何不丈夫?真正的豪杰,真正的丈夫,应当是好汉做事好汉当,必要时要有勇气舍身取义,而不是将亲情当做了晋官升爵的工具,并且还要冠以为国为民之类好听的名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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