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制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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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散文 |
我用书签的时间并不长。早年间,生性懒散,凡事都不讲究,读书也是如此。往往是抄起本书来就读,读的时候,对书很不爱惜。不管多新的书,也是卷起来读。读到中间,顺手把书页折一个角,算是个记号,等下次再读的时候,就直接翻到折角的那一页。方便倒是方便,只是读完了,书也旧了一半,尤其是那些折过角的书页,支棱着,原来很平整的书页一下子变得凌乱起来,仿佛是披头散发、污垢蒙面的丑婆娘。 幸亏书不会哭,如果会哭,它会哭的很伤心的。后来,有位对书很仔细的长者对我说:真正爱书的人,读书时是不会折角的。你干嘛不用书签呢?
这一下子提醒了我。是啊,这么简单的道理怎么就给忽略了呢?于是,我就开始用书签,果然带来了很多的方便。只是有一点,往往一本书读完了,不经意间就将书签一并送到书房的书架上去,再找就不方便了。
我当然不会花那么大的心思去鼓捣这么一个小玩意儿。一则是我没有那个艺术细胞,不会搞艺术设计;二则觉得费那么多的精力,不值得。于是,我就发明了属于我自己的书签,既方便又实用,就是用打印纸割成长方形。说穿了,就是裁成长纸条。这种打印纸,又厚又挺,使用起来不会软哒哒的。虽然不大美观,但是很实用。照我自己的习惯来说,一是起到书签的作用;二来在上面随手记下读书时的灵感,比如计划写的题目等;三是读书的时候来了电话,需要记录的话,来不及找纸笔,可以把电话号码记在上面。还有就是可以记一下临时想起的各种事情。一举多用,好处多多。最主要的是,书读完了,可以把它留在书页里。不知多少年之后,偶尔翻到它,会引起你的一番美好的回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它还是一件纪念品呢。
您觉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