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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犊子”也要有底线

(2013-09-12 00:10:55)
标签:

杂谈

文化

分类: 时评

李某某强奸案尚未出最后结果,可在舆论上早已是刀光剑影。近日,李某某的母亲、著名歌唱家梦鸽女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为自己在出事后的一系列表现辩护,并公然宣称:“作为母亲,为孩子做什么都不为过。”说实话,听了此话,我有点目瞪口呆:这真是一个著名艺术家说的话吗?

护犊子是猪狗也会做的事情。但作为人,与猪狗的最大区别就在于即便是护犊子也要有底线。这条底线就是道德与法律。

作为一个母亲,出于母性,她会不由自主的保护自己的子女,有时甚至会不惜自己的生命。从这一点说,梦鸽女士的心情与动作为母亲, 为孩子做什么都不为过。机都可以理解。可是,无论你怎样护子心切,也不能越过法律这条底线。每个人都是父母的子女,而每个子女也都会成为子女的父母。同样都是为人父母,同样都是为人子女,谁都没有权利以亲情为借口去藐视法律,挑战法律。要真是作为母亲为孩子做什么都不为过的话,那么,作为受害方,林女士的母亲可不可以把施害方一家来个满门抄斩?

事件被曝光后,李氏一家也确实被舆论与公众弄得十分尴尬,隐私与名誉都收到了某种程度的伤害,梦鸽女士为此感到十分委屈与愤怒。但是,你必须知道,即便不是把这当做公众人物本来就应该承受的代价(这当然不是公众人物的隐私与名誉就不该被保护),起码你的孩子是施害方,是你的儿子首先侵害了别人的尊严与利益。退一万步说,即便她是个人尽可夫的妓女,她也不应该被如此非人的对待。一个柔弱的女子,酒醉之后被五个年轻男人殴打并蹂躏,作为施害方的母亲,你还好意思指责女孩子有没有说谎?作为一个红歌歌唱家,你在法庭下来继续为大家演唱《祖国祖国我爱你》,观众照样给了你热烈的掌声,但你自己心里难道不会为歌曲的内容与你的行为所形成的反差感到一丝丝的尴尬与羞愧吗?

为儿子发飙,为自己辩护,都无可非议;没有人要求你大义灭亲,没有人要求你见义勇为,但作为施害方的母亲,请别忘记了法律与道德这条底线就行了。越过了这条底线,就会由母性的伟大变成魔鬼的无耻。梦鸽女士,你就长点心吧!

                                              2013-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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