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话新提》(42)
按照通常的解释,所谓的“主人”,是指权利的所有人,或有其他人为其工作的人;而“仆人”则是被役使的人。主人与仆人的关系,是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所
以,原则上说,仆人既然是为主人提供服务的人,就必然听从主人的役使,服从主人的命令;而主人则有役使仆人,乃至决定仆人去留的权利。这虽说有点不大公
平,但在阶级社会里,人有卑贱贫富之分,似乎也是无可奈何的事情。
我们可以设想一下,如果把事情倒个个儿,主人和仆人的关系来个置换,主人要为仆人服务,要听从仆人的命令,那该是怎样的一种情形?天一亮,主人一家便要早
早的起来,收拾卫生,为高卧床上的仆人准备早点;主人干一天活来,回来还要继续服侍仆人。主人所有的钱都攥在仆人手里,需要时必须向仆人打报告,经仆人批
准才可以花;没有仆人的恩准,主人不得乱说乱动,倘使仆人不高兴了,可以随意关主人的禁闭,甚至施以更重的惩罚;主人必须事事听从仆人的吩咐,不得违反命
令,更不准分辨,即使上厕所得不到仆人允许,也只得把尿屎拉在裤裆里;如果想得到仆人的照顾,主人必须讨得仆人的欢心,甚至要不时请请客,送点礼儿什么
的;当然,主人更是没有权利解雇仆人的,仆人的去留,只能有仆人的上司——“仆人管理局”决定-——-如此一来,您是否觉得有点荒唐?
这其实并不是天方夜谭,也不是故作惊人论,这种事情在我们身边随处可见,只是我们已经习惯,见怪不怪了。这仆人不只是为某一个人“服务”,而是为公众,故
而名称叫作“公仆”。老百姓作为“主人”,哪个敢在“公仆”的面前挺胸抬头,高声说话?老百姓辛辛苦苦一年,还要向公仆们纳税;稍有不从,便会被牵牛、扒
房,甚至将人抓去关黑屋,遭受毒打;老百姓要想维护一点自身的利益,不付出巨大的代价是不可能的,少不了要请客送礼;老百姓平时根本没有随便说话的权利。
稍有差池,便会被屏蔽、被禁声、被监控。当然,也不能随便上访,越上访,境遇就越了,就要受到更严厉的处罚……最要命的是,百姓根本没有辞退与罢免公仆的
权利。公仆们早就通过五花八门的手段,将上面的关系打点好了,而所谓选举、考核之类不过是虚应光景罢了。现实即是如此,谁能告诉我;到底是主人大还是仆人
大?
和谐社会是要建的,但和谐不是一方恣意而为,而另一方则默不作声。“万马齐喑究可哀”,和谐不是没有声音,而是各种声音同在。阶级是应该消灭的,原本就不
应有所谓的主人和仆人之分,因为人是应该生而平等的。既然要实现“英持纳雄耐尔”,那么,就必须先从消灭人剥削人、人压迫人现象的方法入手;如果这一切均
难以在短时间内实现,那么,就先从给公仆们灌输一些民主、自由之类的基本知识入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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