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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魂野鬼

(2012-11-14 11: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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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

分类: 故里钩沉

                                 ——故里钩沉(122)

     小时候读书,每当读到“孤魂野鬼”这个词的时候,总会想到一个人活着的时候无家可归,死了以后被人胡乱埋到一个偏僻的地方,他的灵魂就到处流浪,仍然没有一个安定的栖所,也就成了孤魂野鬼。直到大了以后,才知道并不完全是这么回事。

每次了祭奠扫墓的日子,跟着大人们去上坟。在依次给祖先们烧完纸、磕完头以后,父亲总会领着我到贴近坟场边儿的一个地方。那儿有几个孤零零的、几乎已经被雨水冲洗平了的小小的坟头。父亲告诉我,我是曾经有一位叔叔的,但在很小的时候就死了。据说我那位叔叔长得十分可爱,又很聪明。他还有一个与他同岁的叔伯弟弟,是我祖父的亲侄子,与他一样可爱。两人十分要好,几乎从不分开,一说“那小哥俩”,人们就都知道指的是他俩。他们十来岁那年夏天的一个中午,小哥俩背着大人到河里去洗澡、摸鱼,其中的一个滑到深水里,另一个去救他,结果俩人都被淹死了。当他们被捞上来的时候,岸上还留着一个用来盛鱼的罐头瓶子,里面还有几尾他们捉的鱼,气得我二爷爷一脚把那罐头瓶子踢了老远。按照老家的风俗,没有结过婚的人,不管活多大年纪,死后都是不能进入祖坟的,所以,只好把小哥俩埋在了祖坟的边上。父亲带着我和堂弟们在给祖先上坟的时候,末了也会给他俩烧一点纸,然后,叫我们一起磕头。当时,我曾经问过父亲:他们算不算孤魂野鬼?父亲想了老半天,才支支吾吾的说:也许算吧?但我还是不理解,他们死的时候,既有父母,又有兄弟姐妹,竟然也成了孤魂野鬼,就从心里感到他们特别可怜。

其实,如果运气好的话,这些孤魂野鬼还是有机会进入祖坟的,那就是娶阴亲。死者的家人,托媒人物色一个未婚先死的女性,然后前去提亲。如果两家人都同意,就仿照活人结婚的样子,给他们举行一个仪式,只不过花轿之类都是纸糊的。婚礼结束之后,马上就是葬礼,最后把两人的遗骨并到一起,就可以埋到祖坟里去了。两家人以后也就成了亲戚,与其他亲戚一样,过年过节的都要走动。但我的两位叔叔却没有这样的幸运,不知是经济条件的原因,还是没有物色到合适的对象,小哥俩就一直作为孤魂野鬼在祖坟外游荡着。

他们还不算是最可怜的。最最可怜的是那些一出娘胎就夭折的婴儿们。他们一出生,还未来得及看清这个世界是什么模样,就被葬到一个几乎没人知道准确地点的僻远的地方。虽说这是为了防止死者的父母知道了会出现意外,但却使死者连靠近祖坟的机会都没有了。小时候我们去砍野菜,经常会在河坡呀、道沟呀之类的地方看到一些小孩子的鞋子、袜子之类的东西,那就是婴儿尸体被野狗拉出来之后,把人肉吃了,剩下的这些东西,就被遗弃在那里。正因为这样,把那些婴儿埋了以后连个坟头都不留,就更谈不到有人祭祀之类的活动了。因此,他们才是真正的孤魂野鬼。

我有一个想了几十年都没想通的问题:死去的同样是人,不管是封建礼制的规定也好,还是当地的风俗也好,是谁,又是凭什么就规定了没结过婚就不能进祖坟呢?

现在,我那两位叔叔的坟头早已不见了。上坟的时候,我想再给他哥俩烧张纸、磕个头都不可能了,正应了那句俗语:“烧香找不到坟头”。他们成了真正的孤魂野鬼。我不知道他们的魂灵会在何处憩息。但愿孤魂野鬼里面也有多情的女鬼,他们会相恋、相爱,甚至组成一个家庭,在天堂里过着幸福和美的日子。

我以此文祭奠我那素未谋面的叔叔。

                                        2012-6-25

注:今天是农历十月初一,是上坟的日子。一早吃过饭,便回老家上坟。我留意看了看,那些孤坟早已没有了踪影。也许,在这个世界上除了我,不再有人会想起他们了。回到市区的家以后,心绪依然难平,翻出过去的旧文一篇,作为对那苦命叔叔的哀悼。愿你们在天堂里快乐。呜呼!尚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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