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里钩沉(73)
李西法,与我同岁,是我的同族近支,按辈分,我应该管他叫叔。我俩从小学一直到中学都是同学。在班上,就数我俩最小,因此大家就称我们是“小爷俩”;那时候,学校里时兴搞“一帮一”“一对红”活动,所以,我俩又被称为“一对红”。有的时候,人们就连起来叫“小爷俩,一对红”。我们这个“一对红”并非浪得虚名:论学习成绩,每天作业几乎都是“优”,连“良”都没得过;每次考试,我俩都是前三名;论才艺,我俩都是文艺演出的积极分子。我俩最擅长的是说对口词。对口词是一种曲艺形式,由两人表演,一说一对。具有朗诵诗的一些特点,语速较快,衔接紧密,情绪激昂,配以大幅度的动作表演。表演的内容,除了最高指示就是一些空洞的大口号,表演起来,抑扬顿挫,慷慨激昂,倒也蛮有煽动力的。有一回我俩共同表演,演着演着,我的裤子一下子滑落下来,我赶紧用手拽住,才不至于“春光”泄露的过于严重。原因是那时家里经济条件不好,连根儿腰带都没有,平时只是把裤腰一挽,勉强系住。表演的时候,因为动作太大,所以,裤子一松,就滑落下来。顿时,人们哄堂大笑。我臊得脸通红,赶紧跑回老师的办公室。张玉和老师找来一根自己的腰带让我用,这才回到场上继续表演。当时,父亲也在学校代课,看见此情此景,心中的尴尬可想而知。不过他倒也没有说什么,因为这实在也不能怨我,没有腰带不是我的错。
不但是在学校里,就是在校外,我俩也是形影不离。上学放学都是结伴而行。尤其是下午放学早,离天黑还早着呢!我们(有时也叫着其他同学)回到家,背起筐子就一起下洼了,一起砍草,一起拾柴,一起游戏,一起开仗,甚至一起偷梨爬瓜。当然,我们也有闹矛盾的时候。有一次,不记得是为了什么原因,我俩吵了起来,争得脸红脖子粗,甚至到了谁也不理谁的地步,上学放学也不再一起走了。我心里感到很难受,但又不好意思主动认错(估计他心里也不会好受)。过了没几天,我就给他写了一封信,主要就是要求和好的意思。当时,连我自己也没有意识到,这居然是我有生以来写的第一封信呢(当时可能是上二、三年纪)!随后,我们就立即和好了。
后来,我们一起升入了初中,被分在两个班。这时我开始偏科,平时只爱看一些文学书籍,数理化就比较差。人家他却仍然全面发展,各科在班上都是名列前茅。那时,时兴小将登讲台,结果,他被选为数学代表,我被选为语文代表,各自在班上讲课。虽然我们事前也都做了一些准备(当然是在老师的指导下),课讲的也是稀里糊涂,但在那时可是一种很高的荣誉呢!初中毕业后,他升入高中继续深造,我却名落孙山,回到生产队参加劳动。从此以后,就像不再是一个层次的人了,交往渐渐稀少。再后来,他高中毕业,先是在村里当会计,后来又到泊镇矿山机械厂当了“轮换工”,就又加了一层“城乡差别”,来往就更少了;再后来,他回到村小学当教师,我在外面转了一大圈以后,也回到了本村教书,我俩居然成了同事。但是,只作了一年多的同事,我调进了城里,在市教育局工作;他后来也调到乡文教室当会计。我俩在一个系统工作,“家事国事”来往得比较频繁,甚至他成了我与老家联系的桥梁。一对小爷俩,虽然不再是“一对红”,却仍然是关系很好的一对儿好朋友。仔细想想,也许这也是一种缘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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