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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为愚忠伤国器

(2007-03-22 08:35:01)
分类: 读《魏书》记

                                            ---读《魏书》记(10)       
      可悉陵,是北魏昭成帝之孙,武艺高强,勇猛过人.一日,他跟随昭成帝去打猎,遇一猛虎,他立即挺身上前,赤手与虎相搏,并缚而献之于帝.昭成帝一边夸奖他,一边又说:"汝才力绝人,当为国立事,勿如此也."
     仔细体味一下皇上的这番话,是大有深义在里边的.既有赞赏,又有责备.赞赏的是臣子艺高胆大,且忠心耿耿;责备的是,既然才力绝人,是国家的栋梁,自然应该为国效力.如果不慎为虎所伤,岂不是折国之栋梁?如果从可悉陵的角度分析,他这样做的动机无非有二:一是向皇上献忠表功,二是炫耀自已的武艺高强.但这两点与人才殒命、国失栋梁来说,都显得微不足道,太不值得了,确实应该"勿如此也"的.与此相映成趣的是,同是在北魏朝,有一位叫于栗磾的将军,也是武艺过人,随太祖打猎.途中遇一老熊率几只小熊.太祖对他说:你勇敢过人,能只身与之相搏吗?他说"天地之性,人为贵.若搏之不胜,岂不虚毙一壮士?自可驱致御前,坐而制之."果然将那几只熊一举擒获.在这里,于粟磾的话虽不多,但有理有节,入情入理,确是明白人说的明白话.
     人才,乃国之利器,是应当用来为国家做贡献的.如果单纯为表忠心而失国之利器,那么,这"忠"也是愚忠.这种愚忠,历朝历代都不乏其例,最著名的当然要数抗金名将岳飞.岳飞的军事才干使敌人闻风丧胆,就象一面铜墙铁壁,将敌人拒之于外.然而秦桧就是利用了他的愚忠,使国丧利器,敌失对手,做了金人自己做不到的事,导致大好河山沦陷外夷,使后人无不为之扼腕.既使到了二十世纪,不也出现过为了公家的几根线杆而命殒洪水的金训华吗?他的忠是什么呢?就是在那个特定的年代所极力宣扬的“大公无私”、“毫不利已,专门利人”的精神.在这样的信念面前,一个人的生命根本敌不过几根电线杆子.不知对国家和人民来说,这到底算是幸,还是不幸?
      可以看一看现在我们的媒体,我们的教育,甚至整个社会,所大肆宣扬的都是这种大公无私(其实世界上真的存在无私的人吗?)、见义勇为的精神.大公无私、见义勇为这种精神本身固然无可厚非,但应看是在一种什么样的条件和环境之下.如果真的象金训华那样,为几根电线杆子就可以献出年轻的生命,与可悉陵的与虎相搏有何二致?因为那年轻的生命还能为国家做多少贡献?这于公于私,于国于民都是一种无益的愚蠢行为.再如前几年媒体报道的歹徒持械抢劫银行,在场的银行职工手无寸铁,只好眼看着歹徒携款逃跑.事后有人责备在场职工没有挺身而出保护国家财产.虽不能说发此言的人是站着说话不腰疼,但不能不承认,有关部门应有更有效的措施来保证国家财产的安全,不能把责任都推给手无寸铁的银行职工.用他们宝贵的生命去换取那十几万元国家财产的安全,是不是对人的生命的不尊重,甚至是一种亵渎?因为财富是由人创造的,没有了人,还谈何财富?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假使昭成帝在世,面对这种情景,也会大喝一声"勿如此也"的.这么简单的道理,可就是有人不懂.
     "勿如此也',愿我们常常记得这句话.

                                                   200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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