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杰克·凯鲁亚克的《在路上》,是一部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作品,它描写了一群男女为追求个性自由,开车横穿全美,在经过长期的放荡之后,感悟到生命的意义的故事。说老实话,我并不很喜欢这本书,尤其是那群男女(其实就是作者及朋友)一路狂喝滥饮,沉迷酒色,流浪、吸毒、性放纵等等的生活方式,我更不敢苟同。我所喜欢的,只是这本书的书名,仅此而已。
“在路上”,是一种生命状态。宇宙洪荒,天地苍茫,历史没有开始,当然也不会结束。人就是历史的天空下一匆匆过客。卢梭自称“孤客”,余秋雨将自己比喻成“行者”,说的都是这层意思。生命一开始,我们就上路了;等我们走不动了,生命也就到了尽头。所以人的一生都在跋涉,都在赶路。或者说都在追求,都在寻找,最后殊途同归,人生的终点是坟墓。问题在于,在人生的路上,我们应该怎样走过。
鲁迅先生写过一篇《过客》,是描写一个孤独的生命个体面对死亡试炼自我的强力意志的故事。少女没有想得那么多,只是看见前面的路上开满了鲜花,所以有一种乐观的精神;而老翁是曾经追求过,因为认识到了路的前面是坟墓的现实后,失去了反抗绝望的勇气,而停顿下来。只有主人公过客是个明知前面是什么却不肯停下脚步的追求者。他面对着坟墓依旧向前走着,他抛开了路上妨碍他前行的一切,包括一切善意的或恶意的劝阻、忠告、鼓励与布施,他甚至对布施充满了厌恶:“我不布施,我无布施心,但我居布施者之上,给予烦腻、疑心、憎恶。”向前走,其实也就是在反抗,反抗庸俗、反抗惰性。“这种反抗,每容易蹉跎在‘爱’--感激也在内--里,所以过客得了一女孩的一片破布的布施也几乎不能前进了。”
无独有偶。这使我想起另一名行者--余纯顺。他没有任何功利目的,只是响应一种生命的召唤,精神的需要,全然不顾贫困、疲惫、疾病和各种自然灾害的折磨,凭着一种超人的强力意志,只身徒步走遍全中国。这其间他也曾遭遇过忠告、劝阻、讥讽,也遭遇过鼓励、赞同,甚至还遭遇过爱情,可是这一切,都没有羁留住他的脚步。他依旧在一直向前走,直到命殒罗布泊。
所以我在想,做为天地之间匆匆一过客,我们不必过多留意身外的一切附属之物。“大雁飞过天空,不留一丝痕迹”。人亦如此。只要走下去,一直在路上,那么,你前面就不是坟墓,走过去,你就回归了大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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