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发光的沙子 |
大事记之一:好男儿,靠男色一举成名。当我们看到东方卫视上的“好男儿”才艺普遍不佳;当我们看到一位位少女盯着电视屏幕惊呼的那一霎那;每一颗敏感的心都会私语道:“狼来了?!”是什么颠覆了人们的审美观?是怎样的潮流造就了一片中性地带?是怎样的现代文化催生了不一样的Y8?男色PK女色的时代,我们活不明白...
大事记之二:疯狂的超女——谁都想在“超女”的身上揩把油。2006年的电视选秀节目当属“超级女声”最为火爆。数十万加入海选的队伍,就连央视的《梦想中国》也是步“超女”之后尘。在长达三个月的比赛进程当中,出现了无数的超女事件,有所谓的黑幕、拉票等等。2006年的超女影响力虽然稍逊2005年,但仍然稳坐收视的头把交椅。
大事记之三:明星代言广告;那些产品,他们真试过吗?2006年初,彼时的非著名相声演员郭德纲横空出世,成为最著名的草根艺人。可是,成名之后的郭德纲并不太平,“代言减肥产品”,“代言保健品虚假宣传”等等事件频发。可是,我们不禁要问:那些减肥产品对郭德纲真的有效吗?明星有着很大的号召力,所以讲话是要负责任的,作产品代言更应该负起责任。否则,一位毫无诚信可言的大牌怎能带领我们直扑娱乐前沿?
大事记之四:明星屡屡遭遇偷拍:有罪or无罪? 钟欣桐在演唱会后台被偷拍引发香港演艺圈人士集体声讨。香港演艺人协会和香港无线电视台组织了演艺界大型声讨会,成龙、张学友、刘德华等诸多明星纷纷出席。那么究竟是偷拍无罪,还是罪大恶极呢?其实这两种极端看法都不一定正确:明星是想在公众视线之外以正常人的方式享受生活;而偷拍者是想暂时脱离平庸者的行列以新闻焦点的姿态出现在世人面前。我想,这也是制定相关法律而略显棘手的地方。而于法律之外,让明星更加平民化,或增加大众在生活中其他方面的出彩率,应该是个不错的法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