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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移动供应商10086群发短信提请市民,我这才赶紧翻看自己的手机。
果不其然。18:15,接收到第一条短信:樊城区建新路193号一专治灰指甲诊所于1月30日晚6时丢失配药用鲤鱼或草鱼一条。此鱼已风干,带头重六斤,遗失时无头,有剧毒。第二条显示:望拾到者或发现者速报110警方处理。警方提醒市民,此鱼勿直接接触,切勿食用,且无随意丢弃。请广大市民相互转告。”
除此以外,再也没有其他消息了。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
补白:
为谋求答案,20:45我拨通移动服务商的客服电话10086,2131号话务员对我的疑问,做了热心解答。照她的回答,这条短信是移动公司应出事诊所业主要求发出来的,话务员表示“诊所的(老板)很着急”。对于我“是否核实”的质疑,话务员回答说“肯定是真的,要不然(公司)怎么会发出来呢”。
这是目前我所知道的“干鱼事件”的全部信息,对于购买年货、储备年货的市民来说,这个看似及时的信息为他们提供了什么最为实用的核心提示?就是不吃干鱼、不买干鱼么?
看来这一阵子,街头那些干鱼贩子别想做生意了;而且,事情结束之前,临近春节的城市,又会多了热议的话题。
7日下午,襄樊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向媒体公布事件调查处置情况。据警方大量的调查取证证实,所谓“毒鱼”事件,则是一起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治安案件。目前,当事人张汉因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25条第一项之规定,被襄樊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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