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借壳上市操作流程
(2013-09-14 15:3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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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壳上市操作流程
方式 :收购股权,分协议转让和场内收购。换壳即资产置换。
资产重组的一般程序:
一、收购主体与上市公司洽谈,草签转让协议。
二、国有股权收购先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文件批准。
三、获得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再向证券监管部门申报。
四、公告及过户。
五、向证交所申报恢复上市。
一、债权转股权(按比例清偿)
二、利息豁免
三、部分债务减免
四、股权、债权、资产拍卖出售
五、拍卖现金清偿优先债权
六、缩股(适用于大比例个股)
七、让渡股权(大股东及小股东比例可能不同)
八、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价可重新商定)
一、债务或债权人申请破产重整
二、法院受理申请(一般规定20天后停牌,并同时申请债务)
三、公告召开债权人会议(可数次)
四、成立清算小组,确定成员
五、公布出资益调整方案
六、征集出资人组对权益调整草案进行投票表决
七、各债权组进行表决(优先债务组/担保债权组、税款债权组、职工债权组、普通债权组等),须全体通过才有效,不通过重新表决。
八、子公司股权、债权、资产进行拍卖并经法院确认(全部资产)。
九、公司申请,法院批准重整计划(五个组必须通过),终止重整程序。
十、大股东股权拍卖
十一、公告一系列缩股、让渡的股权处理结果、拍卖结果、让渡股权抵债事宜
十二、签署重组框架协议
十三、公告重组方案并董事会表决
十四、股东大会批准方案
十五、证监会受理重组方案
十六、证监会通过重组方案
十七、证监会下发核准文件
十八、资产、股权转移过户
附件:
一般要经过两个步骤:
一是收购股权,分协议转让和场内收购,目前比较多的是协议收购;二是换壳,即资产置换。借壳上市完整的流程结束,一般需要半年以上的时间,其中最主要的环节是要约收购豁免审批、重大资产置换的审批,其中,尤其是核心资产的财务、法律等环节的重组、构架设计工作。这些工作必须在重组之前完成。
第一部分 资产重组的一般程序
第一阶段 买壳上市 评估与判断 。
第二阶段 资产置换及企业重建 宣传与公关。
第二部分 资产重组流程
一、明确的合理的重组动机
二、目标公司的选择
三、资产重组的前期准备
1. 设定合适的收购主体
2. 买方形象策划
四、展开资产重组行动
1. 资产重组的基本原则:(1)合理的利益安排;(2)积极的与各方沟通;(3)处理好与关联方的关系
2. 股权收购价格确定:(1)以净资产为基础,上下浮动:(2)以市场供求关系决定
五、申报与审批
1. 重组中的各种组织
管理部门(国有股权转让涉及财政部和地方各级国资局)、中国证监会及地方证管办、沪、深交易所、中介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或审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并购顾问
2. 国有股权收购申报文件 (供参考)
①转让股权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②或有关部门同意转让的意见 ③双方草签的转让协议④公司近期的财务报告 ⑤资产评估资料 ⑥公司章程
⑦提供有关部门对公司产业政策的要求 ⑧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3. 向证券监管部门申报
将法人股转让签定的合同(如国有股权转让获财政部批准后签署的正式合同)向中国证监会申报。向深、沪证交所申报分两种情况:若转让不超过总股本30%,仅需向相应证交所报告并申请豁免连续披露义务及申请公告和办理登记过户。若转让超过总股本30%,则应先后向中国证监会和相应证交所申请豁免全面收购以及连续披露义务并申请公告和办理登记过户。
4. 上市公司收购申报程序
公告:重组委通过,证监会通过。当获得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后,应在指定的报纸上进行公告。
过户:法律意义上讲,股权过户是收购行为完成的标志。公告发布后,双方应该去证券登记公司办理过户登记。
六、企业重建
1. 管理整合
(1)改组董事会及管理层 (2)文化融合 (3)制度整合 (4)人力资源问题 (5)部门机构调整
2.战略协同
(1)调整公司经营战略
确立上市公司经营战略:①注重公司专业形象,提高净资产收益率;②注意避免同业竞争。
(2)重构公司核心优势
选择和突出产品的竞争优势,扩大生产规模,降低成本开支,或加强技术开发、市场营销。
(3)组织现金流
对原有资产保留经营或出售,投资建设新利润增长点,包括配股、增发、发行企业债券、股权质押贷款、抵押贷款等。
借壳上市流程
借壳上市一般要经历四个阶段,即准备、协议签订及报批、收购及重组实施和收购后的整理阶段,每一阶段工作内容见下表(借壳上市工作程序)
工作阶段 |
工作内容 |
一、 准 备 阶 段 |
1、拟定收购的上市公司(壳公司)标准,初选壳对象 |
2、聘请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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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双方经洽谈就壳公司股权收购、资产置换及职工安置方案达成原则性意向并签署保密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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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壳公司及收购人的尽职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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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收购方、壳公司完成财务报告审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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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完成对收购方拟置入资产、上市公司拟置出资产的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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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确定收购及资产置换最终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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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起草《股份转让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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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起草《资产置换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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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收购方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收购及资产置换方案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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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出让方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出让股份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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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出让方向结算公司提出拟转让股份查询及临时保管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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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协 议 签 订 及 报 批 阶 段 |
1、收购方与出让方签订《股份转让协议》、收购方与上市公司签订《资产置换协议》 |
2、收购方签署《收购报告书》并于两个工作日内,报送证券主管部门并摘要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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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出让方签署《权益变动报告书》并于三个工作日内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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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壳公司刊登关于收购的提示性公告并通知召开就本次收购的临时董事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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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收购方签署并报送证监会《豁免要约收购申请报告》(同时准备《要约收购报告书》备用并做好融资安排,如不获豁免,则履行要约收购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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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出让方向各上级国资主管部门报送国有股转让申请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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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壳公司召开董事会并签署《董事会报告书》,并在指定证券报纸刊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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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壳公司签署《重大资产置换报告书(草案)及摘要,并报送证监会,向交易所申请停牌至发审委出具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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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收 购 及 重 组 实 施 阶 段 |
1、证监会审核通过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在指定证券报纸全文刊登《重大资产置换报告书》,有关补充披露或修改的内容应做出特别提示(审核期约为报送文件后三个月内) |
2、证监会对《收购报告书》审核无异议,在指定证券报纸刊登全文(审核期约为上述批文后一个月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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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国有股权转让获得国资委批准(审核期约为报送文件后三到六个月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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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证监会同意豁免要约收购(或国资委批文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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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转让双方向交易所申请股份转让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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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实施重大资产置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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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办理股权过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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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刊登完成资产置换、股权过户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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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收 购 后 整 理 阶 段 |
1、召开壳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改组董事会、监事会、高管人员 |
2、按照《关于拟发行上市企业改制情况调查的通知》,向壳公司所在地证监局报送规范运作情况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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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聘请具有主承销商资格的证券公司进行辅导,并通过壳公司所在地证监局检查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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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申请发行新股或证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