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班回家,老眼昏花,居然把716当成了706一脚踏了上去,等醒悟过来的时候,已经到了一个风景极为陌生的地方。
恰好不远处有元祖食品,先下车买一个超贵超小超受肥人爱戴的元祖芝士慕丝安慰一下自己这颗受伤的心灵,然后往公车的反方向沿街而走,进了一个古香古色的湘菜馆坐定,点上两个菜,拿上一份报纸,既错之不管之,先吃了肚子再之之。
这顿饭吃完,大街上已经黑不隆冬,潇洒一回再说,招手打的,一路小马车跑回了家。
算算,这错上一脚的代价还真不小,银子出了将近一百块,不过,上错车姑且还可以重头来过,认错人恐怕就不见得有胆量重新来认过了。
唉,遇人不淑,我都不知道错在哪,让我这么多年一穷二白一无所获一身疲惫……
大概真的是眼睛被粑粑糊住了吧。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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