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酒事
(2010-10-26 11:3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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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酒趣事随笔杂谈 |
分类: 散文随笔 |
中国的南方和北方喝酒是大异其趣的。我是北方人,从1960年前后记事时开始,我们这里喝酒就是只喝白酒。这里回忆的,也都是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和喝酒有关的趣事。
那时村里卖酒的只有一个代销店,代销店里只有一位代销员。他的酒只能从供销社里进货。卖的都是60度的白酒,有用谷糠做的,有用地瓜干做的。谷糠做的可以喝出糠味儿,地瓜干做的就只能是地瓜味儿了。一般来说,假是不会假的,但兑水多少也很难说。都是乡里乡亲的,总不至于太过分就是了。糠酒不多见,卖的主要是地瓜干酒。那时的地瓜干白酒每斤售价八毛钱,如果拿地瓜干去换,三斤地瓜干再加两毛钱就可以了,相对便宜些。所以村里人打酒大都是拿地瓜干去换。但当时谁家地瓜干也不富裕,并不能换下多少。往往是家里来了客人,才去拿着酒壶换一壶酒。喝酒时用那种极小的杯子,慢慢地抿,主人要尽量让着客人多喝一点儿,自己一小杯酒陪到底是常有的事。也有那好喝酒的上了酒瘾,跑到代销店里,花上一两毛钱,要上一茶碗酒,一两口喝下去,然后捂着口鼻(因为怕跑掉了酒味)匆匆走去的。酒友们见面,最常说的话是:“什么时候喝二两?”那时说的“二两”,指的还是过去每斤十六两的老秤,实际只有一两多一点儿,所以是根本不可能开怀畅饮的。能一次打下几斤酒放在家里、想啥时候喝就啥时候喝、想喝多少就喝多少的人,全村找不出一两家来。当时,如果有人给大队书记送礼,拿上两瓶原装白酒或者五斤一桶的散装白酒,就算是很要面子的了。
但这样的地瓜干酒也不是随时可以买到。因为做酒要耗费粮食,那时粮食紧张,地瓜干又是农民的主粮,所以政府对造酒实行严格限制。所有的私营酒作坊早就关闭了,县里唯一一家国营的酒厂也不正常生产。毕竟吃饭是第一位的,不喝酒不会饿死人。往往如果代销店里买不到酒了,到供销社也买不到了。有时来了重要的客人,为了借一点白酒,要跑大半个村子。
我所知道的全村唯一能天天喝酒的是村里的一个“五保户”张爷爷。张爷爷身材十分瘦小,但不是侏儒。他住在路口拐角处一个小房子里。他老伴死得早,闺女早就出嫁了。那闺女很孝顺,年景好些的时候每个月给他送一斤白酒、五个鸡蛋。老头儿很会享受。他每顿都要喝一杯酒,是钮扣那么大的最小的杯子;每五天吃一个鸡蛋。当时我很怀疑五天一个鸡蛋怎么吃法?后来才知道:他是把鸡蛋醃成咸蛋,吃的时候用筷子把咸蛋捅开一个小口儿,拿筷子在里面沾上一下,放在嘴里漱一漱,再抿一小口儿酒。有时五天过去,一个鸡蛋还没吃完,已经臭了,这才舍得把剩下的一次吃完。老头儿就这样过着他的滋润日子,一直活到八十岁。
村里还有一个经常喝红脸的人,也姓张。每天午饭后,人家见他都是脸红扑扑的,便问:“爷们儿,又喝了二两么?”他便煞有介事地回答:“是啊,不喝两杯怎么下饭呢?”实际上,他是村里有名的困难户之一。不要说下酒菜,连吃的粮食也没有了,只能靠喝稀粥度日。可他爱喝酒,又很虚荣。为了面子,每天还要喝一小杯酒。他的喝法自然与众不同。是先把酒酾得热热的,一口下去,再喝上一碗热粥,脸便腾地红了,接着到门口走一圈,张扬一番。后来大家都知道了他的猫腻,一时传为笑谈。
虽然酒很稀罕,但那时的男人们好像谁都会喝酒,而且酒量也都不小,都在梦想着“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的日子。
那时的生产队干部们自然也馋酒。可是没有正当理由队里是不能公款吃喝的。所以他们很希望谁家来了客人请他去陪客。可是,不少社员家虽然来了客,但因为手头拮据,准备的酒菜都很有限,并不敢轻易叫干部们来陪客。他们喝起酒来,不喝足是不行的。可要他们喝足,开支就肯定要超过预算。但是家里来了客,油锅毕竟是要动的,在大家平时普遍不动油锅的情况下,谁家一动油锅,不管是用的豆油、花生油,还是菜籽油、棉种油,香味儿就显得特别地浓,在大街上也能闻见。因此家里来了客,想要瞒住人也很难。有的队长闻到了香味儿,就跑到他家去,装作安排什么事儿。这时,主人就不得不留他陪客了。
当然,如果是社员家里有事需要请干部们帮忙的话,还是愿意叫干部们陪客的。因为比起单独设场请干部们喝酒来,还是要划算得多。
那时,没有客,专门置办酒场请大队或生产队的干部的,也有一些。因为那时各种权力都集中在大队或生产队里。社员家里遇到大一些的事,例如划宅基地啦、儿子要当兵啦、想让儿子外出当个临时工跑个东北混个媳妇啦,有的就会请队干部们喝酒。不请酒当然也行,但总不如在酒桌上好说话。办这样一个酒场大约要花七八块钱左右,还要提前好几天准备才行,因为那时大家都穷,物资又极度匮乏,有的需要借钱,有的虽然不用借钱,但因物质匮乏,酒菜也不是随时拿钱可以买到的。也有的虽然办了酒场,但因为比较吝啬,或者确实没钱,酒菜准备得很不充足。这种情况下,主人斟酒时往往把酒壶高高举起,斟在酒壶里的酒却只有小半杯。看到这种情况,有的干部就会开玩笑,问:“家里有小锯儿么?”主人问要锯做什么?那干部就说:“这酒杯上面大半截没有用,不如锯了去。”主人自然尴尬,只好把酒斟满了。但再斟下一杯时,又很少了。不仅酒少,买的肉也少,为了让每人能吃到一片,做菜时就把每片肉都切得飞薄,这时也会有人开玩笑。主人夹着一片肉让着每一位客人:“吃啊吃啊,看这肉多肥!”那干部就说:“我不敢吃。”“不敢?怕什么?”大家也觉意外。那干部绷住脸不笑,慢吞吞地说:“你这肉比刀刃还薄,我怕割破了嘴。”大家这才恍然大悟,哗地一声都笑起来,主人也便尴尬地陪笑。不过说笑终归是说笑,社员们提出的事儿干部们一般还是要给办的。当时批评干部们贪图吃喝、不坚持原则,有一则这样的顺口溜:“酒杯一端,原则放宽;筷子一提,可以可以。”办过之后,有的干部还要对请客的人做一番评论:谁家的菜做得口味好、在谁家喝酒不尽兴。对那酒菜都很不足的,就会说:那人忒细(吝啬),细得腚里插不进根猪鬃去。
后来,大约是1973年开始,生产有所恢复。在农村,白酒虽然还是地瓜干酒为主,但却比较容易买到了。从此,酒鬼们开始偶尔有了开怀畅饮、一醉方休的机会。记得那时每到春节过后,下午串亲戚回来,经常可以看到醉倒在路边的人。好在那时没有现在这样多的车辆,所以极少会发生车祸危及生命。但因醉酒造成恶果的例子也有不少,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一位县棉麻公司的老张。我和他接触时,他喝酒很有节制。过后我对其他同事说:“看老张酒量挺好的,喝酒怎么放不开呢?”他们告诉我,老张喝酒是有沉痛教训的。有一次他去朋友家里喝喜酒,喝得大醉。喝完后去新房闹洞房,一下子把酒吐在了新人床上。他被扶着回了家。第二天却听到噩耗:新娘子因为新床被污染,和新郎吵了架,一时没想开,夜里上吊死了。他觉得事因自己而起,产生了深重的负罪感。后来,他虽然到处托人给朋友又找上了对象,可是却留下了很深的“心结”。如果别人守着他提起“喝醉”、“闹洞房”的话头,他马上就会像犯了病一样呆若木鸡。看来,这教训真是够深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