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鹿为马”VS “指狗为狼”
(2012-04-16 07:4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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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分类: 胡说八道 |
近来看到网上把山东警方将居民的宠物狗当作吃人的恶狼抓捕称为“指狗为狼”,好像又把“指鹿为马”引申了一番。其实不然。
“指鹿为马”的意思是明明知道牵来的是一匹鹿,与赵高说的马大相径庭。而赵高硬要逼着众臣在皇帝面前承认这是马,宦官的强势,威逼。
“指狗为狼”则不然。首先,狗和狼是有亲缘关系的,尤其是所谓“狼狗”。所以,狼和狗是容易混淆的,不存在山东公安硬要在群众面前把狗说成是狼。其二,即使是宠物狗,据说那只动物的名字叫作“哈士奇”,也有伤人的可能性,尤其是狗到了没有主人宠爱的地步,成了流浪狗的境地的时候。
所以,“指狗为狼”的“指”字用得不对,“指”带有强加于人的意思。而山东公安则没有这个故意。还是,说“假狗为狼”比较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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