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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古迹大全(三十八)广西高等法院旧址

(2006-07-25 23:50:55)
分类: 南宁古迹及风景
南宁古迹大全(三十八)广西高等法院旧址
 
南宁古迹大全(三十八)广西高等法院旧址
 
南宁古迹大全(三十八)广西高等法院旧址
 
南宁古迹大全(三十八)广西高等法院旧址
 
南宁古迹大全(三十八)广西高等法院旧址
             图/加利利/文(转载)
 
    广西高等法院办公楼旧址位于朝阳路3-5号,清宣统二年(1910年)七月十六日,成立广西高等审判厅,治所在桂林,民国元年(1912年)设立广西高等审判厅,民国八年(1919年),广西高等审判厅随省会迁南宁市民权路(今朝阳路),民国十六年(1927年)八月,改高等审判厅为高等法院,改厅长为院长,所有地方审判厅为地方分院,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广西高等法院随省会迁回桂林,1949年11月25日,中国人民解放军桂林军事管制委员会派代表接管国民党政府设在桂林的广西高等法院和桂林地方法院,1950年3月在南宁筹建广西省人民法院,1950年11月在南宁成立广西省人民法院,1958年广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改为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旧址整座建筑座西向东,为钢筋混凝土和砖木结构,平面呈长方形,小青瓦四坡水屋面,西式墙身,中式屋顶,立面造形为西欧古典建筑形式。面阔24米,进深18.64米,通高15.2米,占地面积488平方米。
     该建筑门窗宽阔高大,门厅两侧立罗马塔司干式壁柱、倚柱各2根,柱直通二楼阳台,与三楼面处的山花相接,组成一个整体。底层地面铺红阶砖,二、三楼层铺木板,由于当时受西式建筑影响,开始使用水泥、钢材、玻璃等建筑材料。该建筑在形式、结构、材料上都打破了古建筑格局。该建筑于2001年被公布为南宁市文物保护单位。
 
    近日,政府对该址进行了维修。此次维修工程拟恢复室内民国时期布局,恢复原墙面颜色,拆除后改加的铝合金或不锈钢门窗、铁门铁窗、防盗网等,工程完成后,其将被辟为专题性博物馆,用以展示南宁市丰富的历史文物。
 
   可是,我觉得这样的维护似乎过了些。对于古迹的维修,翻旧如新就好象造假一般,失去了原来的古老韵味。古迹的维护尺度到底该如何把握才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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