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地震险是否多此一举
(2010-01-21 20:4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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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购房者热点沈阳记者 |
作为许多老百姓人生最大的开销房子,可以上保险吗?如果能上,保费又是多少,普通百姓能承受得起吗?也有许多人认为,沈阳是风水宝地,盛京古都,不会出现自然灾害,自然无需担心房屋倒塌。那么,为房产投保,是不是多此一举呢?
担心赔不起 以往财险对地震“免责”
1月20日,带着以上问题,记者询问了几家保险公司,答案大大出乎记者预料。虽然大部分保险公司都开设了“家财险”,即在个人房屋遇到火灾、爆炸等自然、意外灾害时,可为投保人赔付保险金,但能投保地震险的保险公司寥寥无几,仅有中国平安财产保险公司提供地震险服务。
事实上,平安财险的房屋地震险也刚刚起步于2009年上半年,在此之前,房屋地震险在沈阳市各大保险公司的险种里可以说是一项空白。据平安财险个财核保人贺丽丽介绍,家财险可为投保人提供财产保险及附加险,原来承保的范围是火灾、爆炸、水暖爆裂、失窃以及被保人出现意外事故等意外情况。2009年3月,公司开始将地震纳入个人家财险范围,沈阳市民终于可以投保地震险了。
投保必须附加 每月多交几十元
地震险,是一个非常冷门的服务项目,它不独立成为一个险种,而是与其他自然灾害及意外事故一起,被列入家财险。贺丽丽说,投保人如有投地震险意向,必须投家财险,选择附加地震险,增加保费,才可投保。
在平安财保的家财险中,投保人如需投保地震险,可在赔付金额20万、30万、50万、80万、150万元等险种中,在缴纳正常投保费用的基础上,每月分别增加8元—45元地震险投保费。原有的投保费为每月8元—28元不等,合计之后,含地震险的家财险分别为每月14元—73元不等。(具体收费见附表)
投保有缺憾 入住之后才可投保
鉴于目前房地产市场所售房屋大部分为期房的现状,何时投保又是一个新问题。贺丽丽说,公司没有关于何时投保的明确规定,但目前已接受的个人财保险,皆为入住后投保,还没有接纳期房没有入住前投保的先例。
保险公司的规定没有错,因为开发商在将所售的期房交付给购房者之前,自然应该承担相应的风险损失。可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建设部规定的《购房合同》中,规定如遇不可抗力灾害,开发商延期交房可免责。记者仔细研究了沈阳市各大地产公司的《购房合同》中的补充协议,发现要么没有关于不可抗力情况下的条款,要么都是写明如果遇到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开发商可免于赔付。
如按《购房合同》中的补充协议规定,购房者签署完合同后,房屋风险已然转嫁到购房者身上。此时,购房者如需给房屋投保,又会遭遇保险公司规章规定的瓶颈。如何认定期房的风险责任,解决期房的房屋投保,还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意识差
虽然各大保险公司为市民提供了家财险,但记者了解到,沈阳市民为个人财产投保的人数并不多。人保财险公司负责人介绍,家财险的保费,仅占公司总收入的零头;贺丽丽也说,家财险在公司的业务份额,仅占3%左右。
两大保险公司的负责人都声称,家财险在华东、华南等地投保份额比北方要高很多,南方人的保险意识,明显要高于北方人。家财险遭遇的尴尬,主要是因为投保费不高。与动辄数千元甚至上万的车险保费相比,每年仅有二三百元的家财险保费,既不能给业务员带来业绩,更不能提升利润。而且由于所占份额较小,各大保险公司对此的投入都不大。人保财险负责人称,公司在去年曾经在电视台做过广告,但因为效果不佳,很快就撤出广告,减少营销费用。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