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界的“孙志刚”何时出现?
(2010-01-19 12: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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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当下购房的现状:开发商强势,购房者弱势。当开发商把一本改动过的《购房合同》和增设的补充协议摆在我们面前时,除了签字,似乎别无选择。别说我没有抗争,别说我没维权,即使我打破脑袋想更改条款,最终的结果也只有一个:要么签字,要么不买。
一位业内人士介绍,某上市房地产公司前些年所提供的合同文本,在产权证办理这项填写的都是90天,赔偿额为万分之一。但是今年以来,其合同文本不是趋于更规范,反而走向了更不规范,90天改为365天;增加了面积误差0.5%内不退不补条款;补充协议中的不合理条款也越加越多,却是为何?
记者了解到,目前在沈阳的各大房地产企业,无一家《购房合同》中的产权证条款写的是90天。合同中的霸王条款越来越多,擅自改动现象也越来越多。
一个更残酷的事实是:保利地产公司的高层向记者坦言,公司在广州的《购房合同》,与沈阳的不一样。言下之意,广州的更规范,霸王条款少。一位来自上海的开发商总经理也看不明白沈阳的《购房合同》,“90”天在上海已经是约定俗成的惯例,在沈阳怎么会出现365天、270天、甚至700天以上的数字?
一位律师在与记者争论《购房合同》规范化中说过这样一句话:所有的社会进程,都是在维权过程中逐步实现的。没有孙志刚,中国就不会取消收容所。对《购房合同》的规范,需要懂法知法的维权人士出现,挑战现状,为所有的购房者带来福音。
在购房者弱势的现状下,沈阳地产界的“孙志刚”何时会出现?规范市场进程的责任又该落在谁的身上?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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