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与法规可以悠来荡去吗?
前几天,就重庆女医生娄继英因为擅自旷工前往灾区救灾,被医院辞退一事,就个人认识写了片言只语,始料不及的是,仅仅过了一天,此事就有了翻天覆地地变化。6月5日《重庆晚报》对此事有做了新的报道,内容大概是这样的:重庆一名女医生娄继英因为擅自旷工前往灾区救灾,被医院辞退。事件被报道后在网上引起强烈反响。4日,医院决定向该医生道歉,撤销对其处分,并欢迎她回院继续工作。但女医生表示,她目前更想去灾区做志愿者,暂不回医院工作。
面对这样的结果,我哭笑不能,难道我们的组织原则与法律法规竟如此不堪一击,既然今天能东,明天可西,当初定那么多规矩干吗?早知这样,还不如让大家随心欲地去做自己想做的、自己认为有意义的事情好了,真正实现人性的自由。大凡是一个有组织原则的人,都会从中清晰地看出,在这个什么荒唐事都可能发生的时期,在某些时候,在某种情况下,情感或意志,舆论或人言,随时可以改变那些写在纸上、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纪律与法规。
娄继英现在牛了,牛的可以继续不听医院的指挥;牛的可以随心所欲地去她想去“献爱心、做贡献”的任何地方;牛的可以放下自己的本职工作不做而去做一个热情的自愿者。我为娄继英悲哀,也为医院悲哀,更为法规制定者悲哀。
也许我是庸人自忧,不要说全国的热情在职人员都去向娄继英学习,放下本职工作不做而去做抗震救灾的志愿者,就全国的医务工作者都一起向娄继英学习,视组织纪律于不顾,仅凭自己的感情,放下组织安排给自己的任务不做,全部涌向灾区,那将是一种怎样的局面!
就该事的认识,我很赞同一位叫鲁开盛的网友的观点:医院道歉:舆论暴力下的非正常之举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a2ea1b01009ll7.html
不可否认,网络是人们追求公平与正义的载体,更是人们迈向文明与进步的阶梯。网络民意推动了法治的进程,沈阳“黑老大”刘涌被推上断头台即是此例。然而,同样不可否认,网络的迅速普及而没有与之相适应的国民素质恰恰是舆论暴力产生的根源。网络民意阻碍了法治的进程,本案便是一次生动注解。
因为有了网络,本公案迅速被无限扩大。媒体的造势,网民的跟风,估计还有领导的出面,院长不敢坚持了,即使是正确的,医院的规章制度也就成了挂在墙上的白纸空话——打着一个冠冕堂皇的旗号,就可以违法乱纪、就可以随意而为,就个案而言,好像是正义而正确的,但其却是以牺牲整体利益、抛弃普遍正义为代价的。
在千万人聚集的广场上,个体往往失去独立思考的能力。广场效应造成网民群情激昂,有的网民甚至喊出了“文革”式的口号。冷静下来想想就不难发现,我们的某些法律条文往往就是因舆论暴力而毫无尊严可言。
冲锋陷阵的热情可以理解,但我们的事业不是仅仅靠热情就能实现的。我们常讲的忠于职守,就是要求我们每一个人首先要做好本职工作。如果捡了芝麻丢了西瓜,岂不是得不偿失?换句话说,如果该女医生旷工去灾区值得大书特书,那么边防战士是不是也可以直接奔赴灾区而不用戍边了呢?
初衷的良好不能挽救被扼杀的制度正义。救灾不一定都得到前线,比如一次战役,如果没有后方源源不断的物资、人员的后勤保障,前方再多再勇猛的士兵也会被消耗殆尽。前方后方都是战场,哪里需要就该在哪里,这就要求我们加强组织观念和纪律观念的自觉性,服从统一安排。而该女医生所在的单位正是收治灾区伤员的后方医院,面临有20多台手术,这个时候却丢下本该照顾的伤员不顾,怎能说不也是一种临阵脱逃?
所以,笔者坚持认为,没有规矩不能成方圆,不能因为去抗震救灾就改变规矩。回到娄继英问题上来,如果鉴于其年轻气盛犯错误,可以执行原有解聘处分后考虑日后再聘;至于道歉,实在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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