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不能以情感取代法规:从女医生被辞退想到的

(2008-06-03 17:18:46)
标签:

女医生

娄继英

四川

救灾

辞退

杂谈

分类: 杂文-随笔

    一位没有经过医院领导批准就“擅自”赶赴重灾区参加抗震救灾的女医生,风尘仆仆地从灾区回到医院后,却被院方“无情”地辞退了,此事传出,立即引起了网民的热议。不几天,曾经名不经传的娄继英瞬间成了这阶段的“知名”人物,对于她的遭遇,多数人抱以同情,认为院方冷血,并毫不留情地对医院领导进行指责和怒斥,以近乎声讨的方式支持娄继英。但也人以为,娄继英的行为看似激情澎湃,却有违职业纪律,在医院医护人员紧张、还有病人需要她救治的情形之下,不顾病人的安危,擅自离开自己的工作岗位,执意赶到灾区参加救治伤员,这是个人英雄主义的表现,更有人说她是为了追求荣耀。
    “不听号令,是为慢军,犯者斩。。。。。。无论你是好心坏心,这种行为会给团队造成损害。如果你觉得这个团队不让你上前是冷血,那你可以辞了职再走。。。。。。。”!
    是啊,作为一名医院的助理医师,娄继英应该知道,自己不仅仅是一个自由的自然人,还是一个受医院统一领导的职工,她首先要服从医院的领导和管理,院方既然已经安排其他医生前往灾区一线,自己就要坚守好后方,有道是:“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如果人人都像娄继英,不管不顾地违背组织的统一安排,全部“满腔热情”地奔赴抗震第一线,那么,后方的工作谁来做?这样的行为无疑会使整个局面失去控制而变的无序!如果抛开情感,就法律与组织纪律来说,医院的做法并没有错!
    所以,我不赞成娄继英的做法,更不赞成网友们痛斥这家医院。一位网友说的好:“许多人从小就被英雄主义的东西所打动,过分地追求荣耀,总希望自己是赵云七进七出;希望是张飞,一喝断桥;希望做韩信背水一战,却不知道那送粟收粮的萧何多么重要。” 不管前方的战事多么紧张激烈,也不管你有多么的豪情万丈,但决不可以违抗组织命令而我行我素!

 

    延伸阅读:重庆女医生擅自到灾区救灾被医院辞退

                

http://img1.qq.com/news/pics/10816/10816010.jpg

娄继英展示医院给她的通告 

   重庆晚报)在医院没有批准的情况下,女医生前往四川灾区做医护志愿者,回来后被单位通知办理离职手续。昨日,女医生娄继英表示,她将在与律师协商后,提起劳动仲裁。

娄继英原来是重庆市某医院住院部的助理医师,她告诉记者,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她主动请缨到灾区去服务,但一直没得到领导批准。5月19日,她毅然与另外3名得到批准的同事及其他志愿者奔赴四川什邡灾区。在接下来的3天里,懂得外科包扎和缝合的她,与同事一起帮助受伤群众。然而,当她回到重庆后,却被医院告之,由于她连续旷工3日,医院为严肃劳动纪律,决定对其按自动离职处理。

“批评、扣工资我都愿意接受,就是没想到让我办离职手续。”娄继英感到很委屈。昨日,她与律师一起来到医院,要求医院撤销决定。

“作为医生,擅自丢下病人,不管去干什么,都有违职业道德。”医院院长表示,娄继英去灾区的当天,该院接到区卫生局通知,要求他们派车去接送从灾区转运来渝的伤员。由于人手紧张,医务科长再次强调不准娄继英去灾区。然而,作为住院部助理医师的娄继英,在还有二十几名病人住院、第二天还有两个手术的情况下,擅自离开医院。

“医生与其他职业不同,你的工作是关系到其他病人的安危的。”医院医务科长说。院长表示,娄继英没有经过任何医院领导的同意,擅自离岗,连续旷工三天,医院才决定按照人事管理制度规定,对其按自动离职处理。

江北区卫生局医政科的一名李姓工作人员称,卫生局曾对双方进行协调,但医院态度坚决,卫生局又无权直接干涉医院的人事管理,因此,她认为娄继英只能通过劳动仲裁等途径解决问题。

何桐雨律师认为,娄继英想为灾区群众服务的想法是值得肯定的,但她没有经过单位批准而擅自离岗,这个行为却是不正确的。我国《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规定,企业在作出除名决定前,应先对职工进行批评教育,批评教育无效的,单位才可以按照本单位规章制度,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但这些规章制度须是通过民主程序制订、向劳动者公示过、符合法律规定的规章制度。如果医院在对娄继英进行批评教育无效之后,依照上述规章制度作出自动离职处分,那么是无可厚非的。

“我已经在市红十字会报了名,如果可以我还是要去灾区当志愿者。”娄继英对记者说。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