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的话:悲剧一次次地发生,那无辜的生命一个又一个地被无情地吞噬,是人们对生命的漠视,还是某些地方领导吃着皇粮不为百姓办事?一个乡镇企业局局长买卖不合格的锅炉、地方监管部门又任其长期使用,导致锅炉发生爆炸,造成两人死亡的重大事故!!事故发生了,有关部门本应该采取措施,分清责任,妥善处理好善后事宜,让死者早日安息,让活着的亲人得到安慰,然而,事故发生至今已经三年多了,所在地的有关部门你推我桑,迟迟不给解决,死者的家属——那个弱小的女性仍在四处奔波,在为那九泉下不能瞑目的丈夫与女儿讨要说法。
2004年6月12日,内蒙古清水河县北堡乡北堡村的苗粉花一大早起来做好了早饭,让8岁的女儿刘俊梅把饭送到了丈夫做工的酒坊,自己则扛着锄头去地里干活。8点20分左右,一声剧大的爆炸声从北堡村传来,不一会儿,一位亲戚跑到地里告诉苗粉花:酒坊里出事了!苗粉花扔下锄头,以最快的速度赶到了酒坊,她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丈夫刘海军和年仅8岁的女儿已被锅炉炸的面目全非,倒在了血泊中......苗粉花眼前一黑昏了过去。
事故发生后惊动了当地的各家媒体,《内蒙古日报》、《内蒙古电视台》、《内蒙古晨报》、《内蒙古商报》、《呼和浩特晚报》等纷纷做了报道。
局长买卖不合格锅炉 当事双方说法有分歧
发生锅炉爆炸的酒坊是清水河县乡镇企业局为扶持当地经济发展投资组建的,但没有办理任何相关的手续(包括向上级部门申请立项的文件也没有)。酒坊投入生产后不久,由于各种原因于1998年年底停产,之后为了保护酒坊的财产,县乡镇企业局雇用刘海军看管酒坊的财产。而这台致两人死亡的锅炉,是清水河县乡镇企业局局长徐和平从一位个人手里买来的,没有任何手续,属于典型的“三无产品”。
2001年初,刘海军找到了乡镇企业局局长徐和平索要看管酒坊的8000元工资。徐和平与刘海军协商以酒坊的主要设备(不包括锅炉)折价7000元,锅炉等其它设备折价1000元抵顶工资。从乡镇企业局拿到制酒设备后,刘海军每年春、秋两季制酒,生产出的酒主要与本村的村民以粮食兑换,不进入市场销售,这样的状况一直持续到事故发生的那个时候。
对于徐和平的上述说法,死者刘海军的妻子苗粉花则予以否认,她坚持认为自己的丈夫一直是在为乡镇企业局做工,该酒坊始终由乡镇企业局管理,为此,苗粉花还拿出了与自己丈夫一起做工的其他工人的证明。
虽然双方各执一词,但有一点却是不容置疑的,那就是乡镇企业局与刘海军之间没有签定过书面协议或者合同,只是口头协议,包括转让酒坊和设备等。现在,刘海军本人已经死亡,事情的真相究竟如何,有谁说的清楚!但我们一定会问:没有合同,这位局长大人可以随便把国家的财产抵给他人吗?
事故原因已经明确 地方政府仍然拖而不决
“6.12”锅炉爆炸事故发生后,彻底改变了苗粉花的生活,她多次找乡镇企业局等有关部门,要求妥善解决此事,但一次次地让她失望而归,万般无奈,她也踏上了那条她极不愿意踏上的上访之路!
经过近三年的漫长的艰辛上访,此事引起了内蒙古自治区和呼和浩特市领导的重视,2006年1月12日,呼和浩特市安监局、监察局、总工会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就这起事故进行了调查,3月31日作出了调查报告,对造成此次事故的原因分析为:“(一):刘海军违反应有的锅炉安全操作规程,未能及时泄锅炉压力,导致锅炉爆炸:(二):使用的锅炉无任何手续,属于”三无产品“,该酿酒作坊非法生产;(三):北堡乡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未能很好地管理辖区内的非法生产经营活动,未采取相应的措施关闭或者打击非法生产酒的酒坊;(四):清水河县乡镇企业局局长徐和平买卖无手续锅炉,为此次事故埋下隐患。”调查报告还特别强调,要求清水河县委、县政府依照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给予相应的责任追究,并做好受害者家属的善后工作。
拿到这份调查报告的苗粉花,本以为自己的事情可以得到解决了,但当她再次找到清水河县的有关领导时,得到的答复仍然令她失望。有的回答说,这是一个非法企业不属于他们管。有的则说,现在的工作重点是其他的事,这事过段时间再说!我们不禁要问:人命关天的事还是小事吗?这一段时间又有多长?
三年了,我们可以屈指数数,人的一生有多少个三年?苗粉花为了自己的丈夫与女儿能够安息,已经跑了三年多了!“人民群众的利益无大小”,我不知道清水河县的“公仆”们,心里是否装着百姓,脑子里是否想着人民?对于这样一起简单明了的事故处理起来为什么会如此艰难?他们还要这个不幸的女人走多长的路、等多久的时间?
有话要说:我有机会见了这位不幸的女人,在倾听她一把眼泪一把鼻涕哭诉的时候,我的鼻腔里酸酸的......中年丧夫又丧子,这样的痛苦同时压在她的肩上,我不知道她是怎么用她那弱小的身躯挺起的!我佩服她的坚强,如此巨大的打击没有让她倒下,她忍饥挨饿拖着那两只已经很沉重的脚,为那心里的“真理”义无反顾地奔波着!面对她,面对她的不幸,我茫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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