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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听的最后一首歌

(2009-09-13 20:59:14)
标签:

杂谈

分类: 心情日记

  我该怎样敲下我的字呢?从午后,到现在,我一直在想,22层,是多高。你怎么有那么大的勇气,从那么高的楼上跳下的?在跳的时候,你想了什么?跳下时,你痛不痛?
  今天是2009年9月13日。今天的阳光,比先前的哪一天都要灿烂。
    我从没想过,你是以这种方式走进我的文字的。你大概也没有想过吧。
    我翻我的QQ,我们最后一次网上通话是在6月7日,高考第一天。上午语文考过了,我代报社H约你的下水作文,让你在晚上九点之前,发给我。我没想到,你的笔比我的还快,在中午回家就写好了,发给了我。当时我不在线上,因为下午我还得监考,你于是在QQ上留下了这样的言:
    殷国生 13:36:22
    中午赶了,请查收
    殷国生 13:37:18
    梅子啊,今天的邮箱登陆不上去,是不是您的邮箱满了怎么就发不过去呢,发在您的QQ邮箱里了,请查收! 麻烦您了 !
    殷国生 13:39:46
    THANK YOU !

    最后一次在学校遇到你,是星期五(2009年9月11日)下午,我上第三节课。我去往教室的路上,你在我后面叫我,梅子,梅子。学校里有两个人这么叫我,一个是收发室的JJ,一个是你。我停下来,回头问你什么事。你没说什么事。我说,我要上课去了啊。然后,我一径走了。
    这两年,我不教毕业班了,我呆在学校的时间不是太多,除了上课。我们在学校,碰到的次数就很有限了。也没有很好地交谈过,但每次遇到,你会叫我,梅子,梅子。你会夸我某件衣服好看,譬如有件碎花的小外套,被你说过好几次了。
    我刚到一中来时,你向人打听我,错认了几个姓丁的人,都以为是我。你那时写稿,很认真地做了剪贴本,你把剪贴本拿给我看。那本剪贴本应该还在我手里的,我会找出它来的。
    那时,台城写作圈子里的人,我不熟,你熟。开会时,吃饭时,你引着我去敬酒,一个一个介绍。
    我们有过几次长聊,聊各自的写作,聊各自的学生,聊上课时很多有趣的事。我们共同的朋友,报社的大船,那个时候还在。他曾要以我为头,做一个策划,策划的标题叫,一中三人行。一中有三个写作的,我,你,还有严宜春。这在我们的小城,很风景。
    大船后来走了,一些美好也带走了。我们站在一中的小操场上谈大船,谈得唏嘘不已。
    你40岁生日,设的家宴,却请了我到场。我订做了一个花篮送你。那是第一次去你家,认识了你的家人,你母亲,你姐姐,你爱人,你儿子,当时,还有你漂亮的侄女。你的妻,她老早听你说过我,也读过我一些文章。她扎着围裙,很贤惠,忙的菜,相当好。你们的家庭很普通,却有种寻常的幸福。
    我感冒了,在医院挂水,你去看我,带了花篮去。
    你腿摔断了,我和老公去医院看你,也带了花篮去。
    你送过我一盒巧克力,我分给全办公室的人吃了。

    你常参加一些智力性的竞赛,得奖。我敲诈过你一次,吃掉你百十元。
    你写文章,但急于要发表。不发表,你就没有动力了。你容易失望,容易放弃。我送了你几个字:急功近利。

    回忆里,都是片断。你很有才,会写很好看的毛笔字,唱歌也很棒。文采也相当不错,学校的校歌,就是你作的。然现实是现实,你的才,却无法落到实处。你不能用它换取物质,凭借一个月区区不到2000块钱的工资,养活一家人,你感到很有压力。你常感叹怀才不遇,愤世嫉俗得很,不知道与自己妥协。所以你孤单,几乎没有朋友。你QQ上的熟人,除了我,大概不会有第二个熟人了。你的QQ空间,除了我看到之外,大概不会有第二个熟人看到了。后悔的是,我竟从没留意过你有个QQ空间的。在你走了之后,我才打开了它。我于是,发现你在昨天上午九点多转的一篇日记,从中应该不难看出你内心的挣扎的。
    张靓颖的歌我极少听,你QQ最后一篇日记里,贴的是她的《画心》。这是你最后听的一首歌了,你当时听它,是不是听得泪流满面?而现在,你没有疼痛了吧?但愿你好。花红梅刚从上海打来电话,她对你的走,表现出无比的惋惜。你和她,那时一起唱歌来的。你们好像还一起主持过节目的。我们已说好,送给你的花圈上,写上我和她的名字。


 


    把你的最后一篇日记贴在这里,遥——祭,是的,很遥远了:
颓废之夜(特此说明,此篇日记是殷转载的,不是他本人所作。)
2009年09月12日 09:15 阅读(9) 评论(0
  夜往下沉,微风吹绪着我的头发,有丝凉意,但很舒服。我已经习惯这样的夜色,它安静不浮躁,静静地把我带入它的怀抱让就我这样安祥的躺在它的怀里,静静的,就这样,如梦般。
  
  有时候一个人回家,其实可以不用害怕。有时候一个人吃饭,其实可以不用孤单。有时候一个人的电影,其实也可以是一种享受。有时候一个人走路,其实也可以不用依偎。一个人的日子依偎着的是孤单。
  
  一个人静静的上着网听着音乐,那是一种自我欣赏。偶尔伤心的时候,一个人找个安静的地方静静的呆着,那是一种自我安慰。深夜坐在窗口,抱紧自己静静的看着漫天的星星,那是一种自我调节。
  
  在我的角落里,我的角色是一个成熟的孩子,是的它不矛盾。成熟,是因为觉得自己已经经历了很多.而孩子,是我非常非常努力争取着的一个形容词,我是多么的希望,我可以一直是一个纯真的小孩.每天趴在窗前静静的看云起云落,不必去管那么多.很多事是不能选择的,很多事是不能改变的.又有很多事是可以选择或者改变,但是却不愿意.因为,那已经成为一种习惯——就像颓废...
  
  或许我的文字是灰色的,颓废的.颓废是什么?是无奈?是无所事事?是歇斯底里?还是自暴自弃?我也不知道答案.我曾以为颓废就是每天昏昏欲睡.就是晚上坐在楼顶喝酒,就是放声哭放声笑.就是深夜了坐在床边一个人默默的。原来颓废可以是淡淡的,是孤独的,是自我的,是凄美的...
  
  我不知道每天应该做些什么事情。有人说做人最理想的体验莫过于:睡觉到自然醒,数钱数到手发软!我做到了前面的一点,颓废地过着另一半的时间。什么计划都抛到九霄云外,因为我已经追不上比计划还快的变化,如梦游般过着余生。生活真的太多无奈了,我该如何去走以后的路,我迷路了,站在十字路口了迷失方向分不清左右!
  
  人生有太多无奈,我要随波逐流,还是要鼓起勇气继续走下去,徘徊又徘徊,等待不能继续等待,一句话:千万不能放弃自己,虽然我还是有点颓废···但是我不允许有那样的眼神,虽然那眼神我不害怕,可是她不可以活在我的脑海里,那是煎熬,或许我该呐喊.

 

你写的两篇高考下水作文:
  

http://imgcache.qq.com/ac/b.gif品味时尚
谷深
  时尚其实是一个模糊的概念,尤其是翻开各类时尚杂志,想要从中获得某种启迪,结果是令人更加不得要领。谁能知道,正统典雅的宝姿与前卫怪异的三宅一生,究竟哪一派才是真正的潮流风标?

  如今满街都是时尚,直要将你的脑袋搅成一团浆糊而后快,只有真正智慧自信的人才能真正把握它,套用一句名言,即“适合的才是真正的时尚”。自从某日突然知道“新人类”这个时尚用语,才为自己勉强也算70年代的人感到万幸。  其实满街都是为新人类设置的时尚。炫紫口红,银彩眼影,露肩露背露脐装,军绿板裤,松糕鞋,五彩电脑,纯银首饰,藏式风情,以及亮晶晶的张惠妹,摇头晃脑的张震岳,自然还有《第一次的亲密接触》、创业、贷款消费、蹦极和探险,Cool、high、弦、拉风是他们的专门术语,甚至连略带沧桑的蓝印花布,都是他们追求新奇品味的象征。而对上一代的人来讲,蓝印花布岂是纯毛料子的对手? 

  年轻的时尚是充满一往无前的勇气和激情的,对我而言,喜欢它,带着点抚今追昔的意味,毕竟心态比20岁的孩子们要老出一大截。每回去迪厅看到那些无所忧虑又迷茫的小脸,心内真是百感交集,忍不住便要回想自己曾经也这样肆意地挥霍过青春。所以我羡慕他们,他们16岁就去考模特,做迪厅DJ,做啤酒促销,可以无所顾忌地花掉手中的每一分钱,可以任性地赚钱、熬夜、换手机、穿名牌、开店、上网和恋爱。

在新人类心里,时尚是没有范畴和确定定义的,一切都可以因由“我喜欢”。除了吸毒,我赞成他们一切个性张扬的行为,甚至包括纹身,染颜色暖昧的头发,婚前同居,或喜欢已婚男人。更遑论时尚与否。

   我痛恨自己在20岁的时候没有听说过蹦极或探险旅游,更不懂赚钱花钱,那时我们只知读书,毕业以后才敢用潘婷来洗头发,24岁才知道CD口红和香奈尔5号。大学时代始终是我耿耿于怀的岁月,在最青春灿烂的时候,我们却不懂如何令它美丽。我怎么都想不明白现在的孩子一样在读书,为什么他们就可以穿耐克和佐丹奴,可以结伴去新疆西藏,可以在网络上结交各地朋友?而我们当年只能在三毛小说里憧憬浪漫人生。老套的白领们也上网,但他们只跟机器对话,拒绝在网路上跟人交流,所以他们没有浪漫的网上爱情。他们也想自助探险,但一番思前顾后,出门还是跟旅行团保险和经济些,结果是他们只多了些梦想。不像新人类,只要愿意,他们可以做到没有梦想,因为他们的梦想都能够逐个去实现。   所以很多电脑界新锐都很年轻,他们不仅享受时尚,同时也在创造。时尚其实是一种全方位的生活,尤其是年轻的时尚,朝气十足,不顾一切,是鼓动人心的时尚。他们尝试一切新的东西,连打网球,他们都嫌太优雅,不够刺激。他们想走遍天下路,吃尽天下美食,而不只是麦当劳肯德基,他们开始不幻想天长地久,并且“花今天的钱圆明天的梦”,他们比上一代不知要勇敢多少倍。   

  很多时候,我坐在咖啡馆的落地玻璃后,喝蓝山咖啡,看窗外走过的年轻的恋爱着的背影,提着书包去上电脑或外文课的男女生们,心内就无比艳羡。我觉得他们的生活与时尚是激动人心的。


品味时尚(之二)
殷芒
  刀耕火种,茹毛饮血,风餐露宿肯定不是时尚,因为先祖当时还以生存为第一要著。

  人类文明出现,社会经济发展,时尚于是便如雨后春笋般冒出来,各领风骚若干年。

  过往的时尚放下不表,单表当下的时尚:写繁体字是时尚,那是对我们传统文化的膜拜,但是,君不见,繁体字很浪费笔墨,更浪费时间;更要命的是,港澳台坚守繁体字,不和大陆的简化字接规,无形中,成了相互沟通的藩篱。吾以为,繁体字最大的害处是不环保,造纸和铅印,都是重污染行业,虽然三地的文明程度目前超过大陆,但是,繁体字不应成为时尚,道理非常浅显:文字也要与时俱进。

  看韩剧是时尚。韩剧把东方文明最大化,虽然剧情很弱智,表演很肤浅,但是,从《大长今》到“阿里郎”的各种版本,韩国在某些方面,确实走到了我们的前面。前总统卢武铉的惊世跳崖,更让人领略到韩国民族宁折不弯的性格。“韩流”的水漫金山,警示我们,如何将我们本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发扬广大。

  网络是时尚。网恋直接冲击的是传统的婚姻制度,把人的自由情感价值升华到无以复加的地步。在虚拟的网络世界里,每个人都有另一副面具,每个人都可以人格分裂着说话。网络游戏是时尚,万千翩翩少年郎,为了一个时尚游戏,茶饭不思,夜不能寐。据说,某些国家的IT精英,发誓要让中国的第四第五代就在电子游戏里玩完。玩物丧志,此言不假。

  旅游是时尚。工作累了,生活困了,可以置身外面的世界,呼吸一下新鲜空气,给缺氧的身心补充些许能量。但是,偶们中国的旅游,似乎还停留在“白天看庙,晚上睡觉”的层次,旅游景点人满为患,出去看“人”成了最大亮点,服务滞后,金钱至上,都影响着我们的旅游质量。我们的游客素质也还有待提高,别满世界“张阿狗到此一游”的乱刻乱划好不好?“有的人把名字刻进石头想不朽”吗?拜托!

  追求健康的生活方式是时尚。戒烟限酒,科学生活,成了时代的强音。尽量提高工作效率,减少绝对工作时间,傍晚去喝点清茶或咖啡,晚上去跳跳街舞,完了去泡个桑拿……一切的一切,以自然、环保、健康、和谐为终点,这样的时尚,值得借鉴。

  萝卜青菜,各有所爱。对不同年代、不同年龄段的人群,时尚的定义自然有不同的解读。多元、兼容,应该成为和谐社会的气度。乃至于,“我不欣赏你的时尚,但我捍卫你拥有另类时尚的权利”,若此,则“时尚”幸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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