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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言乱语

(2007-10-05 10: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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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记录

2007-10-5  星期五 天气晴
 
  天气那叫一个晴朗。楼下人家的杜鹃,本是明年春天开的,在这个秋天,竟绽开满盆粉红的花。我蹲下看,惊奇得不得了,我一个劲说,多好看啊多好看啊。
  下午有课。去超市买巧克力带给学生,答应过的事,就一定要去做。一种德芙巧克力,论斤卖,是58.5元一斤,挺贵了。超市的服务员知我是买给学生的,建议我买便宜的那种硬水果糖,我坚持买好一点的。她们讶然,问,你的学生多大?我说,高中生呢。她们全愣住,继而热心地帮我装袋,称秤。 

 
  不少朋友找来我这个博,我欢迎。本来这个博,是我藏着,留着自言自语用的。我好像有些倦了另一些,我写文字,实在谈不上有什么伟大目标,亦不曾想过要达到什么什么,我只是写我的,小我也好,大我也行,想哪儿写到哪儿。我不能兼顾了所有人的阅读口味,那不可能做到。所以,你尽可以喜欢,也尽可以不喜欢。
  我也不会拖来一篇篇文章搞展览,你若留意,或许会在一些报刊上看到我,你就多留意两眼,就当相遇一个老朋友罢。这里,我会尽量把它打理成一个小院子,用来安放我的心情让我在劳累困顿或是情绪低沉时,有个可以坐着发愣的地方。私家小院,长花也好,长草也罢,那是我的事呢。
 
  翻了《读者》新转的我的那篇文章,他很不客气地指出,你写的这篇,也一般。
  我点头承认。笑。这个很一般的文章,却被无数次转载。我们需要的到底是什么?实在是那些很一般的生活,很一般的小感动。因为,我们都是这样的凡俗和渺小。
  如果我是一棵草,我甘愿做一棵草,绝不要去做大树。
  就像我的文字,我坚定不移地写着我的小凡俗,并将继续下去。
 
  一本杂志给我配的插图,实在喜欢。
  有时文字与插图,相得益彰呢。
  曾经我喜欢绘画,比喜欢文字要甚。那是我今生无法成就的遗憾。
  看《杂文报》发来的评选文章,选出四篇,完成九月份的评选工作。
胡言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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