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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心情日记 |
2007-8-9 星期四 天气晴
都立秋了。秋这个字听上去有些愁愁的,但从字面上看上去,却一点不,是禾苗很火,应该寓为丰收吧。
昨儿随手拖一篇文章贴这里,小鸟儿什么的。一杂志要用,我赶紧给删了。我不得不怀疑该杂志一下下,留用我四十多篇了罢?它该用到何时才算结束?让我那些如花似玉的“女儿们”,待字闺中,一年一年老去,这是不地道滴。
对写那篇长的东西上了瘾,脑子里全是人物在活动。准备写成中篇,我想中篇差不多了。我得匀点时间鼓捣那些约稿啥的。还要匀点时间,写点什么给自己。
今天我写到我的女主角之一韦天程,一个做了十七年乖乖女的女生,一朝突然醒悟过来,不想做木偶娃娃了。
我决心每天贴中间的一小节儿上来,好使自己快快地完成它:
我悄悄给自己另取了个名字,水水。那是我无意中,在妈妈的香水瓶上看到的,“一生之水”,我念着这几个字,突然有被什么击中的感觉。我应该叫水。是的,我应该叫水的。我在日记本里,这样叫自己,水水,水水。我又写下这样一行字:木木爱水水,水水爱木木。我看着这一行字,心温柔得发疼。
哦,木木,那个大眼睛的男生,那个会吹笛的男生。放学时,他总是跟着我。有次居然也采了树上的栀子花,在校门外等我。我看到他倚着一棵法国梧桐树,脸上一副似笑非笑的表情,我就知道我完蛋了。天,他仍是那么那么好看,眼睛像两颗醉翁葡萄。他把花举到我跟前,说:“给你的。”语气不容置疑。鬼使神差的,我居然接下那枝花。我装着一本正经地问:“还有事吗?没事我走了。”
他吹了声口哨,酷酷地说:“可以请你吃冰淇淋吗?”
我移动脚步,边走边回他:“我妈说,不许吃别人的东西。”
我走了很远,听见身后传来嘎嘎嘎的笑声,我回头,看见慕尼黑正揉着肚子,很夸张地弯着腰在笑,一双眼却盯着我:“活活活,笑死人了,我妈说,不许吃别人的东西。韦天程,你真是个乖宝宝。”
这个坏男生!
可是,就是这样一个坏男生,我却渐渐喜欢他了。我没有办法,我真的没有办法。我在低头抬头间,会想到他的大眼睛,那醉翁葡萄似的大眼睛。他甚至,跑到我的梦里面。梦里面,我们手拉着手奔跑,我穿着蓝色百褶裙,慕尼黑捧了一大捧的栀子花,洒到我的裙褶里……
梦真让人颤抖啊。
我帮他另取了个名,木木。这世上,只有我一个人知道,他叫木木。没什么理由的,我只是觉得这个名字好叫,叫起来好亲切,像早已镶在我的骨头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