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县民间故事集成:10.桂剧“秀”字科班轶事(2)
(2025-03-11 07:08:28)分类: 民间故事 |
四、飞叉大王--于秀琪
清朝光绪年间,于秀琪在平乐县吐雾演《张飞滚鼓》出名后,不久平乐县大扒村请戏班唱愿戏。当地主持人与班主签订合约时,点名要演《目莲大戏》。并规定放叉时无论死伤,地方只能备办棺木安葬,三十六叉戏如果有一叉落地,罚演戏三天不付工钱。如果三十六叉戏叉叉命中,地方加倍付工钱。双方合约签订好后,班主感到为难了。推辞嘛,又怕从此本戏班名声大损。答应嘛,本戏班却无此强角色。左思右想,只好派人专程将于秀琪请来。
于秀琪赶到戏班,当晚班主将缘由交代明白,于秀琪二话没说就满口应承了。夜里,他趁旁人不注意时,偷偷地跑到戏台察看。只见戏台扎得既宽敞又牢实,只是戏台中两个专供放叉的柱子有些特别。往时柱子上贴的大红对联只有半截,而今这两个放叉柱子的大红对联是从上到下、从前到后而贴的,故贴得严严实实。他感到奇怪,便轻轻将对联撕开一看,才发现这两个放叉柱子原来是用两根大楠竹扎成的。见此,他心里冷笑了几声。回到班里,于秀琪借来一个小钻,将三十六叉的着叉点处钻穿,然后又将对联照原样贴好,并在上面做了一个不显眼的记号。
原来平乐县大村这个地方的观众,最喜欢看演放叉的愿戏。个个都想开开眼界,瞧瞧演员的硬功夫,才故意将两个放叉的台柱暗地里用楠竹扎成。因为楠竹光溜圆滑,加上比杉木柱子要硬几倍,如果没有硬功夫的人,着叉稍有偏差,飞叉就非掉地不可。他们哪曾想到,这个精心设下的诡谋,却被机灵的于秀琪暗中识破,并暗中做好了准备。
次日,看戏的观众闻听是于秀琪当叉手,整个剧场已人山人海,一部分人还暗中带来了许多鞭炮和烂草鞋。一旦只要飞叉落地,即将烂草鞋抛上戏台。
当上场锣鼓响后,扮演“鬼怪”的一登场,扮演花脸的一个虎跳跃上台中,反手对准“鬼怪”的下胯就是一叉。“鬼怪”一个高跳躲过,这一叉不偏不倚地叉在台柱上。紧接着上中下、左中右,连续三十五叉,叉叉都叉在台柱上,没有一叉落地。顿时,台下鞭炮声长久不息,喝彩声不绝于耳。
戏散场后,场内准备丢往台上而没有丢成的烂草鞋收拢来就有好几担,鞭炮纸屑把剧场填了厚厚的一层。最后主持人遵照合约加倍付了工钱,并一致公认于秀琪是“飞叉大王”。
从此,“飞叉大王”于秀琪便名扬整个平乐。以后,凡是水牌上标有于秀琪名字演的戏,观众不怕路远,也纷纷赶来观看。
五、于秀琪吐雾演张飞
于秀琪,资源县中峰乡枫木村于家田人,生于道光十一年(公元1831年),殁于光绪二十六年(公元1901年),享年七十岁。
于秀琪幼年时随师学戏,1851年(咸丰元年)出师。由于记性好,勤学苦练,所以唱做念打、生旦丑净皆有一定基础,是一个戏技较全面的艺人。然而,他生材矮小,而且右肩比左矮,左脚比右脚长,走起路来一跛一跛的。偏偏又患甲状腺囊肿,脖子下吊着一个大疱。所以,许多人只观其貌,绝不会相信他是当时出类拔萃的桂剧著名花脸。
于秀琪的拿手好戏是《张飞滚鼓》和《夜战马超》。咸丰年间,平乐县有个戏班被人点了《张飞滚鼓》这出戏,掌班派专人去请于秀琪来演。被派去的人只知于秀琪的名声,却从未见过其人。当他走到中峰枫木附近的一座桥亭时,见有一人正坐在其间歇息,便向这人打听于秀琪的住所。此人也不问缘由,旋即把来人领回家中。待双方说明底细之后,来人不禁暗暗叫苦,心想:像这样一个其貌不扬的人,能演得出什么好戏?但班主既然托自己来请于秀琪,好歹也要完成使命。于是硬着头皮把定银和请帖交给于秀琪,并与他一同返回平乐。
次日吃过夜饭,掌班请于秀琪到后台准备演出。于秀琪进得后台,就一屁股坐在大衣箱上,使劲地抽烟。那时,各行当在后台都有一定的位置,花脸是不能坐大衣箱的,只有生、旦、丑、净四大行当,行行皆通的人,才有资格坐大衣箱。掌班见于秀琪如此,竟误以为他是不懂班规的“半桶货”。但慑于是自己请来的,故也不好发作,只得一个劲地催他起来去化妆。其他人更是不高兴,纷纷说怪话奚落他。于秀琪也一概不理,只管继续抽烟。待上场锣鼓打响,他抛掉手中的水烟壶,穿好自己带来的特制服装、盔头和靴子,伸开五个指头往红黑各种油彩中一抹,然后往脸上一涂,戴上髯口,一个亮相站立台中,昂头大吼一声,从口中吐出所吸的烟,顿时整个舞台烟雾缭绕,一个威武的张飞形象然立于台上。倾刻间,台下鞭炮声、掌声不绝,银元雪片似的纷纷投上台。
原来于秀琪演戏所穿的服装和靴子都是特制的。靴子一只厚八寸,一只厚六寸,服装右边有个垫肩,这样恰好弥补了一条腿长和一条腿短,一个肩高和一个矮的缺陷,加上髯口一挂,颈下的大疱也看不见了,从此博得了观众的喝彩而出名。
讲述者:于昌诊,中峰乡枫木村于家田人
搜集者:邱盛元、李勇,资源县文化馆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