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不是开发商,岂能捂地不卖
(2008-12-19 09:4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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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用地计划土地财政杂谈 |
政府捂地弊在土地财政
12月15日,国土资源部下发《关于做好2009年报国务院批准城市建设用地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表示,地方政府要在2009年2月28日前完成2009年用地计划申报。但是,未完成2007年供地计划的城市不准申报2009年用地计划;2008年用地计划完成缓慢的城市,减少2009年用地计划申报指标。
国土部此通知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督促地方政府加快供地节奏,以保证刺激内需政策所需要的土地。据媒体报道,由于土地价格低迷,地方政府纷纷放缓供地节奏,甚至捂地不卖。今年前10个月,105个纳入土地监测的主要城市,完成供地计划的不到三成。
细察其因,一些地方政府之所以捂地不卖,关键还在“利益”两字。对于我国大多数城市来说,可供城市开发的土地资源有限,而其基本都被地方政府所掌控,土地出让金在地方政府收入中又占极大比重,为了不至使土地收益随着房价的下跌而流失,捂地不卖自然成为其选择,其动机与开发商的捂盘不卖极为相似。
但政府毕竟不是开发商,开发商谋的私利,而政府则应以公共利益为最大诉求,如果捂地之举蔓延成风,其危害绝不小视。首先,政府捂地不卖属于人为地干预了房地产业的供需平衡,很可能会打乱房价的平稳着陆与理性回归。土地供给的减少使本已身处寒冬中的开发商拿地成本继续高启,想降价而不敢降价,其结果很可能是带来房地产市场的滞涨,房市搞不活,最终影响的百姓利益和整体宏观经济;其次,中央为刺激经济投入了4万亿的资金,这需要地方政府投入相当资金与之配套,而数百万套新建保障性住房所需资金也多半来自各地土地出让金收益,捂地行为将直接导致上述资金的短缺,很可能会影响到中央刺激内需计划的落实。
不久前,本报曾以头条言论的形式列举了地方政府土地财政的“七宗罪”,捂地不卖由于是新现象,以至未能收入其中,现在看来,捂地不卖也同样是土地财政下的“蛋”,是地方财政严重依赖卖地收入所引发的系列怪现象之一。
在国土资源部下发的通知中,以减少2009年用地计划申报指标来督促地方政府加快供地,其用意是给捂地者施压,但从实际效果看,很可能是正中捂地者下怀。如果明年房地产市场仍旧不见起色,部分地方政府恐怕仍旧要捂地不卖,这种情况下减少用地指标,在事实上起的只能是为其减压的效果。
政府捂地现象的根源起自土地财政,要解决捂地现象以及其他一些土地相关问题,必须触及土地财政这一根本症结。本月初,国土资源部副部长鹿心社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曾表示,国家将通过改革土地有偿使用方式和土地收益分配使用办法来遏制地方政府过于依赖“土地财政”的倾向,这说明,决策者已经充分认识到土地财政的种种弊端,改革正在酝酿之中,到底如何举措,公众不妨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