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性别失调“一票否决”是逼官造假
(2008-12-10 11:3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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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儿性别出生人口性别比例河南省杂谈 |
据报载,记者从河南省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2009年,该省将继续深入开展集中打击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问题活动。性别比例过高的地方,政府领导将被“一票否决”。
性别比(或称性比例)是人口学上关于社会或国家男女人口数量的一种比率,基本上以每100位女性所对应的男性数目为计算标准。在人口统计学上,性别比一般正常范围在102至107之间,而据国家统计局抽样调查显示,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平均为119.58,河南省则已经超过了130。大量事实证明,造成出生性别比升高的直接原因是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甚至还包括溺弃女婴。
如果说计划生育是中国的基本国策的话,那么性别比例失调则是威胁基本国策实施的重大问题,如果不及时治理,当下虽然未必会对社会产生严重后果,但却可能影响我国未来的社会稳定和社会安全。
治理辖下人口的性别比例过高问题确实是地方领导不可推卸的责任,但因此而实行“一票否决”,将之与官员的“乌纱帽”相联系,则显得有些荒谬。因为,尽管生男生女确实存在人为干扰因素,但这终究还是属于一种自然行为,有很多偶然因素在内,如果某地确实在一段时间内自然地出现男多女少,甚至女多男少现象,当地政府领导却因这一自然现象被“一票否决”,岂不非常冤枉?
“一票否决”看似在督促地方领导加大打击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现象,实际效果却很可能适得其反。因为治理性比别失调问题虽然事关重大,却是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有深刻的历史原因和社会原因,即使官员再努力,三五年内也未必会奏效,更别说短短的官员考核期内了。因此,很难排除一些地方官员面对可能被“否决”的严重后果而发明一些“对策”。比如,向下层层下压指标,层层“一票否决”,伪造性别比数据乃至不给女婴上户口等。在这种情况下,“一票否决”制很可能就成了逼人造假的的惰政。
在我看来,要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问题,与其是政府从上到下的层层施压,不如直接在问题最关键之处下手,除了通过宣传教育、经济导向来引导胎儿父母自然生育之外,通过修改刑法来严惩那些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不良医生也不失为一种有力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