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能使“节能令”免于形式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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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车按牌号尾数每周少开一天,夏季公务活动着便装,各级行政机关办公场所三层楼以下停开电梯。前天,国务院办公厅下发通知,要求开展全民节能行动,采取措施节油节电。《通知》明确要求,除特殊公务车外,各级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公务车按牌号尾数每周少开一天,更多选乘公共交通工具出行。通知提出要严格控制室内空调温度,公共建筑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摄氏度,各级行政机关办公场所三层楼以下(含三层)原则上停开电梯。
在《通知》里,除去对公车、电梯、空调温度的限制之外,国务院办公厅还提到了控制路灯和景观照明、普及使用节能产品、夏季公务活动着便装等七大行动,直指日常生活中易于造成能源浪费的一些关键环节,凸显政府节能决心。
但是,我们也注意到,由于没有具体的保证执行措施,到目前为止,《通知》对各单位来说还更象一种呼吁和号召,一些公众不免疑惑:《通知》的规定非常好,但怎么能保证社会各单位积极配合施行呢?一纸通知就能改掉某些单位滥用公车,大开空调的陋习?甚至有网友疑问,公务车按牌号尾数每周停开,是否会成为一些单位添置公车的新借口?倘若如此,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国务院大力提倡的“节能令”很有可能会流于形式主义。
我建议,为了使“节能令”落到实处,各执行机关不妨从三方面入手,保障节能活动的顺利开展。其一,控制耗能总量,落实节能指标。一个单位的耗能量,无论是空调用电,还是公车用油,往年总有个平均数,可在此数值往下确定节能指标,作为刚性考察标准,则可从根儿上约束一些单位利用制度漏洞逃避节能的各种对策;其二,发动群众,发动舆论监督,曝光浪费能源单位。一个单位空调开到多少度,上级机关监控起来成本过高,但如果动员群众和媒体去监督,则可产生事半功倍的效果,这也符合全民节能的本意;其三,设立适当的激励制度,奖励那些节能工作做得好的单位,使相关责任人在主观上有节能的积极性。
事实上,与工农业、服务业等社会生产部门消耗的能源比较,各政府机关以及相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所能节约的能源根本不在一个量级上,但尽管如此,在这些机关开展的节能活动仍需高度重视。毕竟,它们都是我们社会的核心部门,地位不但重要而且崇高,一举一动,皆为全民之标杆与榜样,从这个角度讲,政府机关的节能活动搞得好,则全社会全民节能活动亦不会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