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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规格最高的“全国住宅工作会议”日前召开,针对房地产,新一轮宏观调控将以全国保障性住宅的建设为重点,在保障先行的前提下,新一轮宏观调控还将连下“猛药”。由于近期全国各大中城市楼价上涨速度过快,新一轮宏观调控的重点可能集中在税收、土地等政策的细化执行上。
一是征收物业税。所谓“物业税”就是向房产的拥有者征税,将土地增值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土地出让金等现行的税种合并统一。使得房产的购买者在买房阶段税费降低,在拥有房产后则要逐年缴纳物业税。 物业税大大增加了保有成本,这样无疑会打击房地产投机、投资需求,但也会在一定程度上抑制大户型的自住性需求。 此项政策的出台,从中长期来看,住宅市场将由目前的“购买成本高、使用成本低”向“购买成本低、使用成本高”转变,由于住宅使用成本的大大提高,高端市场的远期开发将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压抑,但具体对市场的影响仍将取决于征税标准及税赋水平。 预计该项政策将在今年破题,明后两年正式执行。
二是取消期房预售制度。期房销售制度会造成房地产金融风险,会对购房者造成权益损害,也间接造成房价空涨。预售制度最大的弊端就是当开发商提前拿到预收款时,提前收回了大部分乃至全部成本,在没有资金压力的情况下,通过囤积土地、缓建、捂盘等方式拉动房价空涨。“期”改“现”之后,消费者购买商品房可以““货比三家”,充分发挥市场的定价权;对于开发企业来说,将无法再通过“预售”从购房人手中提前回收资金用于下一个项目的经营,开发商所要承担的市场风险也加大了,更有助于形成整个行业“优胜劣汰”的竞争格局。目前国内的房地产业除了银行信贷之外没有其他的融资渠道,因此一下子取消预售制度是不现实的。但如果房价上涨势头难以控制,不排除推出这一杀手锏的可能性。
三是提高房贷首付。提高房贷首付,规避银行房贷风险,打击楼市投机炒客。早在去年三季度,银监会就曾下发了一系列通知,主要是加强和改进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信贷管理,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至于将来可能的下发细则还有待斟酌。
此外,调控房地产市场还应引导住房需求,调整供应结构,发展节能环保的住房住宅;大力培育和发展二手房市场和租赁市场,解决群众住房问题要坚持租售并举。现在发展二手房市场、租赁市场是很好的时机,政府一方面应考虑加强对保有环节的税收调节,提高住房闲置成本;另一方面减少个人出租住房的税收负担,以活跃房屋的租赁市场,为增加二手房交易,在减少保有环节税收的同时,减少住房流转环节的营业税。
目前,沪深证券市场房地产上市公司近150家,剔除新转型公司,真正有可比性的约占一半,从2007年上半年业绩看,在地产行业一片红的背景下,有可比性的房地产上市公司却不是非常乐观:主营业务利润增速超过主营收入增速;利润总额增速超过主营业务利润增速;净利润增速低于利润总额增速;平均每股盈利0.16元,同比增长45%;利润集中度略有下降。调控房地产可能对一些“假地产”公司带来较大影响,注意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