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股转让管理办法有哪些新规?
(7月5日为《大投资》写的《财经观察》文章)
有消息称,国资委正酝酿出台一系列国有股减持规定,其中重要的一个文件就是《上市公司国有股转让暂行管理办法》。市场都在关心管理办法有哪些新规?寻着管理层的思路,我们不妨做些分析预测。
首先我们必须明确的是,《管理办法》出台的宗旨是规范上市公司减持国有股的行为,减少对证券市场的冲击,维护中国金融领域的安全。大家都知道,继市场上“小非”不断减持之后,国有股减持正引起股市可能遭遇更大资金压力的担忧。近期股市节节走低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人们担心,“大非”如果都像“小非”一样“见好就收”,那中国证券市场冲击得将是无法想像的。市场迫切需要出台一个办法,通过采取一定措施来控制国有股减持节奏,避免所谓的国有股大量套现而冲击市场。《管理办法》的出台,可以说是对证券市场下了一场“及时雨”。
其次,作为国有股转让的最权威文件,可能会规定国有股转让的上限。这是市场各方最关心的,也是减持规定的最核心内容。据分析,国有控股公司中总股本在10亿股以下的公司,连续三年内减持股份不超过总股本的5%;总股本在此之上的一次减持不超过5000万股,且三年内减持不超过3%。国有参股公司的条件略宽,由连续三年调整为一年。
还有一个问题是,国有股转让的下限问题。我们认为,国家要保证国有股东在国民经济基础性和支柱性行业中的上市公司处于控股地位,《管理办法》应该会规定一个下限。具体是多少,还要视各公司具体情况而定。但是有一点非常明确的是,就是这一点一定会在规定中加以约束:“在一些关系到国济民生的行业,或者涉及国家安全领域,国有股转让不得低于第二大股东”。
同时,国有股转让的对象而言,将可能是“内外有别”,先国有再向外出售,所以规定依旧维持国有股可依法无偿划转给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国有独资企业等决定,再加上国资委一直有做大做强国有企业集团的要求,也就是伴随着国有经济结构调整和国有企业整体上市,要尽快实现集团层面股权多元化、下属企业组织结构集中化,那么,国有股的受让对象更可能是国有体系自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