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遏止保障房“骗购”呼唤刑律给力

(2011-03-28 08:45:46)
标签:

深圳

保障房

宋体

《京华时报》

骗购

杂谈

分类: 社会评论
遏止保障房“骗购”呼唤刑律给力
高福生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25日举行了行政处罚听证会,就3名申请人涉嫌在深圳第二次保障房申请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进行公开听证。据悉,今年1月深圳保障房相关申请终审结果公布引发网民广泛质疑后,深圳已经查出了45例保障房申请造假者。对涉嫌违规者,罚款5000元加3年不准申请。(3月26日《京华时报》)http://epaper.jinghua.cn/html/2011-03/26/content_644173.htm
 
    众所周知,保障房的保障对象是低收入人群。但此前深圳市保障房申请中,出现了诸多不合常理的“奇观”:部分通过申请者,或是零资产申请,或有子女就读于贵族学校,或身居“豪宅”,或现在的居所即是保障性住房,或身为企业负责人,或当律师好多年,或就职于供电或燃气等垄断企业,或是外地公务员……
 
    来自深圳官方的消息证实,截至3月24日,当地住建部门已先后两次查实了45例涉嫌违规者。其中第二批涉嫌作假的25名保障房申请人,有11人曾有买房记录或有私房宅基地;有18人家庭资产超过32万元的限额,其中又有4个申请人的资产在100万元以上,家庭资产最多的何某总额竟然达到300多万元!
 
    今次,面对公众和媒体的审视、质疑,深圳以对弄虚作假者“罚款5000元加3年不准申请”的结果来进行“回应”,无疑让人称道。不过,较之香港罚款2万港元及监禁6个月,深圳骗取保障房的造假者违法成本明显太低。这样的处罚如隔鞋搔痒,对那些家产已经超过百万的涉嫌违规者来说,震慑效果聊胜于无。
 
    近年来,保障房被那些住着豪宅开着靓车月收入上万或数万的人骗租、骗购,且屡禁不止,绝非深圳独有,在全国不少地方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在众多原因之中,违法成本过低首当其冲。为此,广东中安律师事务所律师高波建议,应以“公诉”的形式让检察院介入保障房申请,让虚报个人信息的申请者付出真正的代价。
 
    骗购者损害的是公共利益,用法律斩断频频伸向保障房的黑手,有着广泛的民意期待。当务之急,须法律、行政、经济手段三管齐下,不仅要对恶意造假者处以能使其“倾家荡产”的罚款,让其终生不能申购保障房,对那些审核把关不严、利用权力寻租的相关部门和责任人,也同样应追究其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
 
    只有刑律给力“护航”,才能保证保障房的民生初衷不被少数申领者的虚报造假、部分审核监管公职人员的失职渎职所歪曲,终结“保障房是一辆载满黄金的公共大巴,谁都想上,谁都可以上,只要你有能量、有胆量”的“骗购”乱局。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