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用工荒”并非临时涨薪一条道
高福生
事实上,“用工荒”并非今日才出现的新词,早在2004年春节一过,东部沿海和发达地区就出现过,之后“年年岁岁花相似”,总能听到“用工荒”的呼声,总见劳动密集型制造业企业在为此犯愁。不过,今年的“用工荒”已不是一时一地之“荒”,从企业之间到地区之间,从珠三角、长三角到中西部,几乎成了一道全国性的难题,并一直“烧”到正在召开的全国两会上。
应对“用工荒”,各用工企业和地方政府都在行动。一些企业年前就已预期到今年用工荒来得比较早,刚过完年便使出种种招数“抢”工人,有的承诺报销路费、改善生活环境,更多的则采取大幅涨薪的方式来打动求职者……在我看来,临时性涨薪等措施不是治本之策,用工企业要招得来人,用得好人,留得住人,须着眼长远,标本兼治,做好以下“三篇文章”——
首先,要突破体制瓶颈。改革现行户籍制度,打破城乡二元结构,让符合一定条件的农民工在城市“落地生根”,享受同等市民待遇。同时把农民工的住房问题列入城市廉租房、公租房的统筹体系,把农民工子女就学纳入城市教育体系,解决好他们的医疗、养老保险、社保资金可跨省随人转移等实际问题。这一体制机制瓶颈不除,“用工荒”就很难在短期内寿终正寝。
其次,要尽快转型升级。面对传统劳动密集型产业优势的丧失,不论是沿海还是内地企业,加快产业结构升级和技术改造步伐,均是不二之选。如果不抓住机遇,在“倒逼”过程中依然故我,企业将很难生存下去。与此同时,各级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包括用工企业,要根据当地产业升级换代的要求,按需培训相关技术工人,待农民工掌握一定技能后,实行按“需”上岗、对“号”入座。
第三,要注重人文关怀。一方面,可借鉴日韩等国的做法,在让员工们拿到满意的“打工红利”的同时,也为员工增设“工龄工资”,使员工对所在企业产生强烈的归属感和认同感,在员工队伍的相对“稳定”中实现双赢;另一方面,完善企业培训和晋升激励机制,给员工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工作、成长环境,营造“家”的温馨,让员工除了“赚钱”之外,技术专业能力也能提升……
“这里不仅有充裕的工作岗位,有收入的保障,有公租房、子女入学等政策环境,而且能近距离地照顾老人和子女,免去亲情的牵挂和旅途的奔波,获得家的归属感……”这是重庆一家企业对农民工的慰问信(其实是邀请函)中的诱人“承诺”。如果所有的企业都能、真能做到这样,让员工们生活得体面而不失尊严,我想,所谓的“用工荒”就只能是一道伪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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