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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渝开征房产税,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

(2011-01-29 09:41:32)
标签:

重庆

房产税

宋体

《中国青年报》

开征

杂谈

分类: 社会评论
沪渝开征房产税,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
高福生
 
    备受关注的上海、重庆房产税27日“浮出水面”,28日起正式开征。上海增量房按人均60平米起征,税率因房价高低分别暂定为0.6%和0.4%,还规定了几种退还、免征房产税的情况。重庆主城九区内存量增量独栋别墅、新购高档商品房、外地炒房客在重庆购第二套房,将被征收房产税,其税率为0.5%-1.2%。(1月28日 《中国青年报》)http://www.totalmedia.cn/look/?u=486
 
    近年来,房价沸沸扬扬备受全民关注。高房价现状下,政府屡屡出台政策抑制高增长趋势。然而,越控越涨的现状成为目前饱受网友诟病的现实。在此背景下,对面积大、价值高、套数多的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籍此来促使收入和财产的合理分配,遏制房地产投机和资产泡沫,缩小贫富差距,无疑让人充满期待。
 
    事实上,在上海、重庆之前,开征“房产税”来遏制房价,打击炒房客,国外早就施行并取得了显著成效。比如韩国允许一户一宅,一家有两套房以上就得交重税,而且是房越多税越高,最高达75%;法国的购房者除向政府缴纳高额的地皮税外,还需缴纳住房税和空房税等多种税费,投机炒房者几乎无利可图……
 
    今次,多年“只听脚步响,不见人下来”的房产税在沪渝同时亮相,立即吸引了全国所有城镇观众的眼球。上海是到此为止、既往不究,那怕你有七套八套,只要不再新购;但如一定要新购则法不留情,新账旧账一起算。重庆则向住别墅、高档房者“亮剑”,新账旧账一起算,税率累进制从0.5%、1%、直到1.2%。
 
    尽管沪渝两版房产税风格迥异,征收对象有别,“下回分解”如何,也有待实践进一步检验,但两地的房产税有一个共同的特点——温和:一是二套及以上,二是人均60平米以上,三是税率最高也才1.2%,四是只针对增量征收。这与1月26日 出台的国务院房地产“新国八条”相比,“威猛”不足,“阳萎”有余。
 
    常识告诉我们,在需求没有大幅减少的情况下,指望如此“温柔”地征收房产税来抑制房价、打击炒房客,盛名之下其实难符,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但不管怎么说,房产税在沪渝两地同时“破冰”开征,虽说难担“一剑封喉”之重任,毕竟是一个良好的开端,理应来点掌声,期待继续给力。
 
    当务之急,在继续打好楼市调控“组合拳”的同时,广泛吸纳网络民意,完善起征细则,尤其是对三套及以上房产征收“重税”,当是“试点”的题中要义。如此瞄准目标,对症下药,日臻完善,房产税才会实至名归,真正成为遏制“楼市高烧”的“新特药”,成为降低房价最简单、最管用的“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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