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淫特警队长的权色江湖是何以“炼”成的?
高福生
从相关报道中我们得知,白玉岭的贪淫“事迹”可说是罄竹难书:他在当地三家色情浴场有固定房间,长期免费在“自己的房间”里“检阅小姐”;他强奸了两名少女,省公安厅做了批示仍不了了之;他“创收”有道,从事色情服务的场所,每年都要向他“进贡”买“保护”;他收受贿赂,私放近万名本该拘留或者判刑的犯罪嫌疑人;他还从查获的赌资中,私分部分钱财,并接受多名下属的行贿……
这位恶贯满盈的警察败类最终受到党纪法律的惩处,那是罪有应得,再度印证了“多仁不义必自毙”的古训。人们纳闷的是,白玉岭利用手中的权力肆无忌惮地强奸少女、嫖宿妓女、私放嫌犯,在当地早就“家喻户晓”、怨声载道,可居然“屹立”公安队伍20年不倒,在权色江湖中悠哉乐哉——由普通民警升至派出所所长、亳州市(县级)公安局副局长,亳州市(地级)公安局巡警(特警)支队支队长……
白玉岭“落马”后,当地在“反思”中将主要原因归结为“公安机关管理混乱,监管缺位”。窃以为,制度上存在“漏洞”是一个原因,但还不是最主要的原因。在漫长的20年里,白玉岭一次次不倒的“传奇”,呈现给我们的不仅是其能耐之大,还有“保护伞”之坚硬,以及当地官场利益之深不可测。
报道称,白玉岭从2004年开始在三家浴场开设固定的房间“检阅小姐”,2005年、2006年先后强奸两名少女,均发生在现任亳州市公安局局长祁述志任期内。这位2006年被公安部评为“全国公安机关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的“打黑局长”,其部下为非作歹、气焰嚣张、比黑社会还“黑社会”,岂能“浑然不知”?又岂能不让人“浮想联翩”?
由是观之,白玉岭固然可恶,但那些为虎作伥的“有关部门”,那些个大大小小的“保护伞”也不可忽视。正是有了“保护伞”的庇护,“有关部门”才会对其查而轻处,群众的举报才会被“大事化小,小事化无”甚至“石沉大海”,白玉岭才会在权色江湖中呼风唤雨成为“不倒翁”。
因此,要使白玉岭案具有警世意义和标本价值,必须顺应民意,深挖细究,坚决揪出其背后的“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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