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舆情切莫一“采”了之
高福生
在笔者的印象中,通过网络这一平台收集舆情,提高反腐败的社会参与度,已非新闻。国家预防腐败局的网站里有一个网友互动栏目,每天有专人对这些信息进行汇总和归纳,对网友提供的线索及时处理;最高人民检察院专门组织力量收集编辑每日《涉检网络舆情》和每旬《政法网络舆情》。这些“迹象”均昭示,在互联网日益普及的今天,纪检、检察机关更加注重民众的强烈诉求和感受,更加注重网络反腐。
2008年,中国网络反腐风生水起。南京“天价烟”局长周久耕,深圳“猥亵女童”局长林嘉祥,剑阁“节约”局长曹正直,“一夫二妻”区委书记董锋等腐败官员,无一不是由网络舆情掀翻;今年年初,东阳市审计局局长韦俊图,因2003年公款支付娱乐消费的清单在网上发布引来舆论哗然而被免职;近日,原温州市旧城改建指挥部党组书记、副指挥吴权书,亦因网友曝光了一份当场官员低价购拆迁安置房名单被“双规”……
正因为如此,被称为“中国网络反腐第一人”的湖南株洲市委前纪委书记杨平曾感言“离中南海最近的是网络,离网络最近的是百姓”。在我看来,纪检、检察机关与时俱进,注重网络舆情采集,并有效捕捉相关信息源,籍此整肃干部作风,让一些腐败分子“原形毕露”,当在大力倡导之列。不过,如同众多网友所期盼的那样,网络舆情采集,“文章”在网上,“功夫”却在网下。笔者更关注网络舆情采集之后的“下回分解”。
纪检、检察机关要在继续保持传统的反腐手段、渠道有效畅通的情况下,努力适应网络反腐的发展需要,本着“畅通、有序、务实、高效”的原则,对网络舆情“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及时将有关办理、查处等情况反馈给相关网民,让群众真真正正感受到纪检、检察机关重视网络舆情、鼓励网络举报不只是说在嘴上,更重要的是落实在行动上,能给自己带来看得见的“好处”。如果网络舆情“昙花一现”,亦或是长时间“泥牛入海”,不能让贪官保持足够的敬畏,势必会影响群众参与的积极性,沦为“政绩秀”,甚至会引发群体上访、越级上访等事件的发生。
让人欣喜的是,行唐县纪委的网络舆情采集中心正在朝民意期盼的方向努力——截至4月底,中心共受理群众举报15起,其中有价值的举报10起,处理党员干部10人,接待群众咨询180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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