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弹性退休制度正当其时
高福生
众所周知,我国现在普遍实行的是男60周岁、女55/50周岁的退休制度。这种颇具刚性的退休制度,对于那些从事体力劳动和身体不佳的人来说,无疑是举双手赞成的。但对一些特殊行业工作者,比如教师、科研工作者、医生、编辑等高技能人才来说,在退休年龄上“一刀切”甚至男女有别,却是弊端多多,让人不敢苟同。
如同专家分析认为的那样,不同类型的人进入劳动力市场的年龄存在着很大差别:一个简单的体力劳动者很可能在16岁就进入了劳动力市场,如果在60岁退休则工作年限就长达44年,而如果一个拿到博士学位的人很可能会在30岁左右进入劳动力市场,如果退休年龄也是60岁则工作年限只有大约30年……
这些数据表明,如果要求上述两类人在同一年龄退休,则无论从公平的角度还是从效率的角度都是不合理的。一方面,应允许身体健康、企业需要的高技能人才推迟五到十年退休,身体健康者可一直工作到65岁退休;另一方面,对那些长期从事高危、高污染行业,劳动强度大,50岁之后可能会患上高血压、老光眼、腰肌劳损等职业病的人而言,宜给他们一定的弹性空间,将退休时间提前。
如此充满人性化的弹性退休制度,既符合国际流行趋势,也可以保证企业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还能缓解我国目前养老金紧张的局面。作为熟练掌握专门知识和技术,具备精湛操作技能的高技能人才,其人力资本存量不会因为生理年龄老化而迅速降低,反而往往在其50-70岁期间达到最大值,让这些人晚退休几年,给社会作出的贡献大大超过给社会增加的负担。
在我看来,延长退休年龄虽然是一个迟早需要考虑的问题,但目前时机似乎并不成熟。相反,推出弹性退休制度却正当其时,有着较强的可行性。
当务之急,宜首先把机关事业单位中男女的退休年龄拉平,延长高级专门人才女性的退休年龄。这样,既可以消除性别不平等,又可以充分发挥女性专业技术人才的作用,避免人力资源的浪费。在此基础上,再采取“小步渐进”的方式延长法定退休年龄。如此,方可得到社会各界的认同和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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