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关注达标评比砍掉97%后的“下回分解”
高福生
名目繁多的检查、评比、达标、表彰,是行政成本高昂、行政资源大量浪费的源头之一。一年到底有多少检查、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呢?前不久,湖北省经过严格的清理发现,全省三级政府部门检查、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多达1万余项,耗资数以亿计。有的单位一年内要接受检查20多次,每次检查起码要准备两天,一个单位一年至少要用两个月应对检查、评比。其中,不少活动属于“上午来,下午走,中午一餐酒”,走马观花,流于形式,起不到应有的评价、引导、激励作用,也解决不了民生问题。
从相关报道中我们得知,一些单位和部门之所以热衷做评比、表彰这类“虚功”,说穿了就是借此向财政和评比对象要钱,为部门开辟“财源”,获取合法预算外的各种好处。在这些地方,权力寻租铺就了弄虚作假、形式主义的“温床”,使乱收费、乱摊派、乱拉赞助成了“潜规则”。而且,上面有评比、表彰,下面就有人来求,导致一些干部籍此沽名钓誉,助长了不正之风和腐败。为了达到“目的”,有政府官员集体上街打扫马路的,有主管部门明码标价收购苍蝇的,也有在临近检查之时勒令相关店铺停止营业的,在“活动”期间好酒好饭应酬公关,礼品红包打点周全,更是一个公开的秘密。
为根治评比达标表彰流弊,从中央到地方一直都是三令五申,国务院办公厅去年12月还转发监察部等部门的“意见”,要求各地今年6月底以前基本完成清理任务。从7.035万项到2000余项,初审的结果无疑让人振奋。不过,群众是最讲实际的,清理之后如何建立长效机制,确保保留项目规范操作,特别是撤销项目不出现反弹,才更让群众关注和期待。
多年来的经验告诉我们,在清理和纠正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过多过滥问题上,我们真正缺少的不是文件制度和禁令,而是严格按制度狠抓落实的决心和行动。一味高喊“严禁”、“不准”,只闻“楼梯响”,却不见“人下来”,或是在“后处理”上慢作为、不作为、不了了之,不仅有违清理和纠正的本意,让当事者在一旁“偷着乐”,也会让看台上的观众热情退却,患上“清理”疲劳症。
由是观之,仅仅从数量上来减少评比、达标、表彰项目,那还是远远不够的。要建设高效、服务型政府,除了改变单纯“向上负责”的行政工作模式、引入科学的绩效评价机制之外,还要对贯彻落实清理工作成果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凡是对已经撤销的项目搞变通、改头换面又以新形式重新启动、继续举办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举一反三,用制度来管住政府那只“闲不住的手”,防止检查、评比、达标、表彰等“四滥”继续危害社会。有了这样的“下回分解”,谁还敢对“四滥”乐此不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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