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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化报:网吧涨价谁说了算?

(2007-09-21 20:3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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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社会评论
  
发布时间:2007-09-21 00:11 来源: www.ccdy.cn 作者:高福生
    最近一段时间,不仅仅是吃的、穿的、住的、用的、行的“涨”声一片,连一些地方的网吧也不甘示弱,纷纷加入统一提价的行列,但迅即纷纷被各地物价部门叫停。8月28日,国家发改委通报的六起价格违法典型案件中,河北省衡水市网吧协会发起的上网统一涨价事件赫然在列。

    事实上,网吧协会高歌领唱“涨价风”,衡水并非独例。9月初,湖北省武汉市物价部门对该市网吧进行暗访时居然发现,绝大多数网吧都悬挂着由武汉市网吧协会统一制作的蓝色“最低限价”牌,要求强力执行“最低限价”——会员不低于每小时1.5元,非会员不低于每小时2元,包夜不低于5元。更让人大跌眼镜的是,各大网吧实行的最低限价最早源于武汉网协2004年6月印发的《武汉市网吧行业协会关于限定网吧上网最低价格的决定》,这一做法在实施之初还被作为协调网吧管理的先进经验,在全国文化市场的一次专题会上进行了总结和介绍。日前,在武汉市物价部门的紧急叫停下,在武汉已实行了3年的“网吧最低限价”终于被制止。与此同时,浙江省物价局也在不久前通报了该省两起网吧串通涨价行为:一是温州瑞安市网吧协会通过自律公约,统一提高全市170多家网吧上网费最低标准;二是杭州市萧山区互联网行业协会串通28家网吧张贴联合提价公告。

    作为一个民间组织,网吧行业协会的主要职能是服务、协调和指导网吧经营,他们可以代表网吧经营者向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表达网吧经营者的统一心声,也可以代表网吧经营者起草建议方案,却没有强制的权力。即使是出于“为了防止网吧间的恶性竞争,保护网吧行业”“净化市场环境”的好意,网协也只能出台指导价格,而不能强制要求统一涨价,或“强制执行”最低价。“涨”还是“不涨”,只能由市场规律来决定,并由物价部门进行监督。

    众所周知,市场经济的本质就是提倡和鼓励竞争。市场就像一只无形的手,会自动调节顾客等资源在各个网吧之间的分配。网吧之间可以比装修、比网速、比配置、比价格,一个涨价,另一个不涨价,那是再正常不过的了,最后的结果自然由市场优胜劣汰的规律来决定。所以,不论是企业还是行业协会,都应对此有充分认识。而在正常程序下,网吧协会对于行业内的价格争议进行合理协调,保护行业平等竞争,维护企业合法利益,也是无可非议的。但如果网吧协会与网吧相互串通,牵头“谋涨”或者“借势跟涨”,用非市场因素来干预价格走势,甚至搞“齐步走”式的集体性上调,那就成了一种违法之举。《价格法》第十四条指出,经营者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属于不正当价格行为。

    一直以来,包括网吧协会在内的不少行业协会都没弄清自己的位置,始终摆脱不了“行政化”的倾向,以至于热衷于使用一些类似于行政干预的方式或手段,动不动就要出台一些行政色彩浓厚的规定。好在这一系列现象引起了物价部门的注意,得以及时叫停。并且随着各地“涨价联盟”的悄然“瓦解”,一些地方网吧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也重新找准了自己的“定位”,回归到了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当中。

    不过,笔者认为,要彻底杜绝这类事件的发生并非一朝一夕的事情,还需从如下几方面多下工夫:一是要依法规范网吧协会的性质、地位、职能、权利、义务,引导网吧行业向健康方向发展;二是要割除网吧协会与政府管理部门千丝万缕的关系,让网吧协会成为纯粹的行业协会;三是要加大对此类事件的惩处力度,叫停之后还要有“下回分解”;四是遵循市场竞争规律,通过“市场”这根无形的“指挥棒”来干预价格,让网民觉得“涨”得有理,“涨”得能够接受,这才是实实在在的经营之道。

http://www.ccdy.cn/pubnews/480398/20070921/52725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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