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低保是我国一项重要的社会保障。民政部门以往对低保户设立不准养宠物、不准进歌舞厅、不准用手机等消费性限制,目的是为了保证低保金全部用于基本生活消费,在当时特定条件下具有一定的普适性,无可厚非。但是随着时代的进步、社会的发展,原来属于“高消费”的东西,经过一段时期后,就会变成日常消费行为。
这种情况体现在手机上最为明显。在通讯业高度发达的今天,手机已日益普及,成了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不再是奢侈消费品。与某些人使用价值数千元的彩屏、和弦手机相比,低保户使用一部三四百元的白屏手机,用于方便沟通和交流,拟或从中了解一些致富信息,只要花费不超过一定标准,用不着人们大惊小怪的。一条短信就能传达的信息,为什么非要低保户通过其他不经济、不快捷的途径去传送呢?
从法律层面上来讲,低保户作为合法公民,有权享有宪法赋予的一切权利。我们的低保不能也不应因为申请人贫困,就剥夺其吃饭以外的“生活权利”。他们可以和其他人一样让自己的子女到条件好一点的学校读书,可以偶尔带家人到饭店尝个鲜,可以因急事打个的,进歌厅跳个舞,也可以用手机、养小宠物……让自己活得更有尊严。简单地以申请人是否使用手机等来为低保“设限”,搞“一刀切”、“一锅煮”,说轻点是一种“懒政”,说重点是公权对私权的侵犯。
这次沈阳率先出台政策,把禁用手机通讯、禁养猫狗这些近似苛刻的条件取消或部分取消,说明低保金在当地已不再是一个简单的“保障弱势人群基本生活”的经济问题,而是一个彰显社会公平、助推社会和谐的政治问题。这种与时俱进之举,不仅体现了对“低保”家庭公民权利的尊重,体现了经济发展,也使“低保”这一惠民政策更具人性化、科学化。它传递着这样一个“信号”:只要没有超过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保户完全可以理直气壮地用手机、看电视、吃鱼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