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广东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名单出炉,其中有11位来自中山的委员,他们即将参加本月底召开的广东省“两会”。中山市政协日前召集这批新一届的省政协委员开座谈会,市政协主席丘树宏提醒他们到省里开会时“不要睡觉”,会上会下都注意个人言行,做好表率,履行好政协委员的职责。(《南方都市报》1月17日)
客观地说,提醒政协委员“注意个人言行,做好表率,履行好政协委员的职责”是必要的,因为不良形象会对政协委员整个群体的形象与声誉产生负面影响。但是,该如何审视“开会不睡觉”这一提醒呢?难道这一成为政协委员的底线要求吗?若果真如此的话,政协委员的角色又在哪里呢?
无独有偶,在深圳市人大会议期间,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玉浦也告诫代表保持良好精神风貌,尽量不请假、不迟到,开会期间不要睡觉。一个公众记忆犹新的事例是陕西榆林市子洲县政协主席王玉朴出席政协会议期间睡觉被拍照,引起舆论关注。两相结合,难道社会和公众对政协委员和代表的要求已经降低到了“开会不睡觉”的程度吗?一个“开会不睡觉”的委员和代表就是好委员、好代表吗?
我国对对政协委员的基本要求有密切联系群众,了解和反映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参加政协组织的会议和活动。不难看出,无论是从政协委员的角色还是其职责来说,不要说开会睡觉就是无法履行职责,就是一个不合格的委员,那么,又何以出现对政协委员“开会不要睡觉”的提醒呢?
我们知道,政协委员作为民意代表,不同于一般的行政人员,更不同于劳模、专家、社会名流贤达,社会和公众对他们有着特殊的期待和要求。但是,在现实中,政协委员的作用被戏称是“为政协义务打工”。与此相对应,政协委员履行职责如何,仅凭自己的良心,缺乏相应的制度激励约束,以致于出现“季常委”和“年委员”现象,有人甚至成了“挂名委员”。正因为此,委员本身都未能感受到政协委员是个崇高的政治责任担当。有的地方甚至流传着“歪歪斜斜进政协,进了政协矮半截”的黑色幽默。在这样的事实面前,对政协委员“开会不要睡觉”的提醒是无奈,更是讽刺。
对政协委员“开会不要睡觉”的提醒考问政协委员的产生机制。现实中,常常忽视被推荐者本身是否具有强烈的参政议政的主观愿望和要求,这就导致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要我当”而非“我要当”的情况,个别政协委员责任心不太强,很少有自己的真知灼见,由此难免开会就睡觉。另外,参加政协会议,对很多委员来说只是当成一种光荣的政治任务来完成,很多人并未真正了解其应履行哪些职责、如何履行,除了机械地人云亦云外,就难以提出有建设性意义的批评或意见。因此,很多委员认为让他们来参加会议,也就是一种民主形式而已,并不认为自己能够发挥真正的参政议政作用。正因为如此,政协委员“开会不要睡觉”的提醒就出笼了。
提醒政协委员“开会不要睡觉”,需要我们反思:什么是民意代表?民意代表们应该履行哪职责?如何履行?等等。道理很简单,委员是“受托付的人”。人民给了政协委员参政议政的权利,就应该有社会责任感,积极参政议政,否则,就有违政协委员的责任担当。
期待明年不再提醒政协委员“开会不要睡觉”,而是要提醒委员委员提升议政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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