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但愿“要严禁农民工非正常讨薪”真是一个“措辞错误”

(2011-05-10 08:25:34)
标签:

严禁

农民工讨薪

利益表达

深圳新闻网

深圳特区报

杂谈

分类: 公共精神

      大运前夕深圳市住房建设局发布的文件中“要严禁农民工非正常讨薪”的提法引发广泛社会关注,5月9日深圳市住房建设局在新闻发布会上回应此事表示,该文件此说法措辞错误。(深圳新闻网5月9日)
       在舆论关注和公众围观之下,我们看到了深圳市住房建设局勇于改正错误的一面——承认“要严禁农民工非正常讨薪”是一个“措辞错误”,并且文件“将予以撤回”。

       客观地说,这是事情向积极方面发展的信号,但是,综观“要严禁农民工非正常讨薪”引发争议的前后,很难让人相信,这仅仅是一个“措辞错误”。《深圳特区报》发文明确指出,“这是法盲出的馊注意”,就笔者的看法,我们应进行更深入的观察和厘清。

       如果“要严禁农民工非正常讨薪”成为现实,在笔者看来,就是对农民工利益诉求的无情压制,是在为社会冲突埋下了隐患。事实上,民众利益诉求的合法有序表达,是防范和化解社会风险的重要手段,从理论上说,利益表达能为具有不同利益诉求的群体提供充分反映自己利益要求的途径,让各种不同意见和不满情绪及时表达出来。对农民工讨薪来说,同样如此,但是,在“要严禁农民工非正常讨薪”之下,这一切都是幻想。

      “要严禁农民工非正常讨薪”或是农民工讨薪艰难之途的折射,更是正常维权渠道有可能被堵塞的折射。其后是深深的权利无力感。从一定意义上说,这未尝不是一种刺向冰冷现实的嘲弄之刺。对农民工来说,作为弱势群体,他们的利益诉求渠道遭到了严重的阻塞。在“要严禁农民工非正常讨薪”背后,隐藏着一个核心问题:农民工在社会上究竟拥有多大程度的话语权?我们不应用旁观者的姿态对待,应站在权益维护和尊严保障的高度来看待之。而最重要的的追问是:社会究竟给了农民多少表达意见的空间和渠道?
  
       一个理想的社会应该让社会各个阶层、各个群体能够平等地享有和行使话语权。但是,“要严禁农民工非正常讨薪”告诉我们,这是一种奢望。农民工的讨薪苦难看似属于个体,实则是整个社会权利救济机制缺位造成的。
  
            斯科特在《农民的道义经济学:东南亚的生存与反抗》开篇就用一个比喻形象地表述农民的边缘生存位置:他们长久地处于一种水深齐颈的状况中,即使是细波微澜也会导致灭顶之灾。对农民工来说,同样如此。笔者以为,“要严禁农民工非正常讨薪”是对农民工权利的掏空,不但不能达到预期目的,并且只能激发更多的自焚讨薪、跳楼讨薪、爬吊塔讨薪等极端的方式来宣泄利益诉求的行为。
   
          “要严禁农民工非正常讨薪”不是一个城市包容胸怀的显现。相反,让我们看到了一个城市对农民工的“绝情”,并且,也让深圳作为 “特区”的颜面尽失。
 
    更进一步说,“要严禁农民工非正常讨薪”不是在维护社会和谐,相反,是在制造社会怨恨。社会学者舍勒提出了一条关于怨恨的社会学定律:“一个群体的政治、法律或者传统的地位与其实际的权利,越是不一致,则怨恨扩散的心理动力就越强”。简单地说,在公共领域作为自主的参与者获得社会性的自我实现,必须以基本的权利保障为基础。反之,个人自尊屡受侵害,必然满腹怨恨。对农民工群体来说,如果利益表达不能借助于圆桌政治来实现,他们就有可能选择街头政治等极端的非制度化的参与方式,为社会冲突孕育能量。
   
       社会惟有更加理性地对待农民工,才能显现出社会的文明。但愿“要严禁农民工非正常讨薪”真的仅仅是一个“措辞错误”。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