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小赌不罚”背后的权力谦抑和边界追寻

(2010-08-23 09:48:11)
标签:

法律

公权力

私权

边界

赌资

江苏

杂谈

分类: 公共精神

江苏省公安厅拟出台《关于赌博违法案件的量罚指导意见》,制定完善统一执法标准,以依法查禁赌博活动,规范办理赌博违法案件。新规内容包括将以赌资100元作为处罚边界,未达到上述低限标准的,不予处罚,但应当给予批评教育。(《扬子晚报》8月21日)


     众所周知,社会上一向有“小赌怡性”的说法,但是,对什么是小赌,什么是娱乐范围内的“赌”,不独公众没有“底”,就连执法者也并没有明确的标准,由此造成的现象就是对带有娱乐性的赌博行为,有的地方百元以下的“小来来”不管,但在有些地方,达到这个数额肯定要受到处罚。正因为如此,江苏拟规定个人赌资少于100元不予处罚引发了舆论的关注。


 
    从一定意义上说,江苏拟规定个人赌资少于100元不予处罚意味着公权力对“小赌怡性”这个民间风俗的理性回应,意味着公权力的边界得到了市民社会的价值约束。事实上,当公众认为“小赌”时,公权掌握者的认识却有可能走上反面,因为如何认定大与小,全在他们的掌控之下——自由裁量权在握:今天可以认定100是小,明天就可以认定是大,这个地方是“小”,哪个地方有可能认定是“大”。这不能不说是一种尴尬。由此也引申出了一个重要的问题——权力边界。“少于100元不予处罚”,既显现了权力的边界意识,也是对公民私权的尊重。


       江苏拟规定个人赌资少于100元不予处罚也是一种纠偏。长期以来,我们的社会,盛行以公权力来限制、弱化私权利的价值取向,从而使公民的权利、自由无法在社会活动中真正实现,不少地方将亲属之间的某些娱乐行为定性为赌博,将朋友之间的小额输赢定性为赌博是例证之一。而“少于100元不予处罚”的“小赌”认定为“娱乐”就有了相应的纠偏价值。


       公权力边界问题在现实生活中模糊不清,导致公民权利时常受到公权力的侵犯。但在现代社会,任何公权力的运用都应当有边界,都应当有相应的力量来监督制约。公权的行使应当以不侵害私权为限度,不能借口国家利益或公共利益损害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尤其是行政机关的自由裁量权应当受到严格限制。从这个意义上说,如果把所有的“小赌”乃至亲属间的“娱乐行为”都归于“赌博”,未尝不是拥有自由裁量权的权力者突破边界侵犯公民私权利的结果。对此,就当下的话语环境来说,显然有纠正的必要。


      有公权力边界限制,才有公民的自由,而无边界就意味着自由的丧失和后移。不分青红皂白把公众的娱乐归为“赌博”必然在造成公民自由丧失的同时,也把自身拉入了边界迷失的泥淖中,由此怎能不让公众产生诟病呢?可以说,小赌是今后相当时期内社会必然存在的现象,并且小赌不算赌,既是现代社会生活的客观需要,也是尊重人的自由本性使然。社会事务的复杂性、多元化和自主性空前提高是现代社会生活的最大特征。如此一来,不确定公权力边界,就无法使公民权利得到有效保障。


        “少于100元不予处罚”,在笔者看来,这是一种公权的谦抑,是公共理性的折射。公权与私权的相互尊重特别是公权对私权的尊重,对于维护公权与私权的平衡、有效保障私权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少于100元不予处罚”,则让我们看到了公权力在保障公民权利方面的进步和谦抑。


         “利物”出多少,才不会被警察追究?江苏拟规定个人赌资少于100元不予处罚给出了符合公众期待的回答,而隐藏其后权力谦抑和边界追寻更值得推崇。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