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本土富豪刘伯权做了件“本能”的事情,没想到轰动了整个网络世界。前晚,这个素来低调的东莞本土富豪在吃饭路上遇见劫匪抢夺他人挎包,随即挺身而出,驾驶保时捷狂追三公里,随后还动用自己的直升机、汽艇,协助警方将跳入水塘、试图逃避惩罚的劫匪抓获。(《南方都市报》7月18日)
刘伯权认为,这只是一种出于正义的本能,没什么值得夸耀。这是一种出自常识的见解,可是,有网友力捧刘是见义勇为,有网友则认定刘是炫富。面对见义勇为也要引起争议的尴尬,我们的富豪该怎么办?社会又该如何应对呢?
富人能不能见义勇为?这本身并不能成为一个社会命题,但在社会转型期,尤其是在贫富分化越来越显著乃至所谓的“仇富”情绪下,这样的问题不期而止。在莫衷一是甚至是情绪对立的前提下,我们该如何理性面对“富豪追贼,动用私人直升机”一事呢?
客观地说,见义勇为不应区分穷富,穷人能行之,富人也能行之。并且,任何有关见义勇为的行为都应得到鼓励和张扬,否则,有病的只能是社会。
事实上,在“抓个抢劫的也要动用直升机,这个人是不是在炫富啊?”的议论背后,在笔者看来,不是对见义勇为行为本身的致意,相反,是对富人符号的过度关注所致。在当前贫富差距日益扩大的话题下,富人群体吸引着公众的眼球,并且这个人群在很大程度上不得不接受公众和舆论的道德评价。但是由于转轨时期财富积累过程的复杂性、不透明性,决定了富人难以承担起公众的疑问。于是,“动机论”出现了。
也就是说,在“富豪追贼,动用私人直升机”的背后,潜伏着相当的民意纠结。而就笔者的观点,忽略见义勇为者的富人身份才是可取之道。当我们关注见义勇为者的行为本身,而不是去关注见义勇为者的身份时,这才意味着社会的成熟和理性因子的滋长。没有理由去拒绝富人的见义勇为,因为这种行为本身同样是普适性道德的必然要求。
“富豪追贼,动用私人直升机”,既是对自身品质的说明,也能在一定程度上消除公众对富人财富品质的怀疑,消除富豪阶层与普通公众之间的紧张关系。从改革开发之初频频见诸报端的豪奢无比的黄金宴、天价的衣着类消费品到砸汽车、扔钞票等等的斗富比阔,一直以来,富人用超乎常规的消费现象来炫耀财富的行为层出不穷,这当然激起了社会的诟病和不满。这是公众的非议富豪的根本原因所在,也是富人见义勇为行为难逃“动机论”质疑的原因所在。
一句话,“富豪追贼,动用私人直升机”背后的质疑心理的产生与富人财富来源合法性、道德形象不佳、责任形象备受诟病有关。公众的期待是,富人阶层应成为一个既富裕又不乏同情心、诚实守信又富有社会责任感的阶层。“富豪追贼,动用私人直升机”仅仅是一个开始。当越来越多的富豪形象趋于正面时,当富豪们用责任担当和道义承担的形象出现在公众面前时,所谓的动机质疑,在笔者看来,终将烟消云散。而我们目前首先要做的就是给见义勇为的富豪以掌声,同时,忽略见义勇为者的富豪身份,而仅仅把其作为见义勇为者来看待。否则,争议的泥淖之中,迷失的将是整个社会。这是我们愿意看到的吗?
见义勇为的“贫富”分野见证了民意纠结,这是对社会更是富豪的提醒——要提升自身的道德和责任形象。当然,附着在见义勇为上的“贫富”符号当消除,这是理性社会的内在要求,社会决不能对见义勇为者进行无辜的“伤害”,对穷人来说如此,对富人来说,也同样如此。
一句话,我们不能对任何人的正义本能行为进行先天的“道德预设”,否则,就是一种“社会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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