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衡阳市教育部门日前下发通知,明确规定教师在组织学生补课中收受好处的以商业贿赂论处。(《京华时报》7月28日)
面对补课现象的愈演愈烈,社会该怎么办?衡阳市给了一份答卷,继强令撤销城区4所专事补课的短期教育培训机构后,对补课现象开出了“药方”:
明确规定教师在组织学生补课中收受好处的以商业贿赂论处。
毫无疑问,“药方”的指向就是教师,但是,所谓对症下药的前提是教师是补课的
“罪魁祸首”。那么,教师是不是补课的根本原因呢?正如我们常说的,一个人抗不起一个群体,在笔者看来,教师个体也不足以抗起隐藏在补课现象后面的制度性积弊。简单地说,教师有偿补课以商业贿赂论处,怕是开错了“药方”,瞄错了对象。
对于普遍存在学校补课现象,其弊端不可谓不突出:对师生身体造成损害、心理产生压抑及压制学生个性发展、妨碍教师的职业成长等,同时也加重了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但补课现象在政府多年“禁补”的压力下非但没有彻底消失,反而呈现愈来愈严重的趋势。因此,治理补课现象一直是社会的呼声和要求。
不是反对治理补课现象,而是要真正做到“药到病除”,否则,或是陷入误区,或是产生新的问题。笔者以为,补课现象的形成至少有三种原因,一是以分数为唯一评价依据及后续的利益分配使得教育主管部门、学校、教师和家长接受学校补课,因为学校补课在短期内能提高高考成绩,学校、教师及家长都能从学校补课中获取直接或间接的经济利益而不反对补课。二是部分家长由于知识水平或工作特点等无法对子女进行教育和监管而放弃对子女的教育、监管义务采用学校补课,借此把责任推给学校和教师。三是片面的政绩观。一个地市、一个区县、一所学校考入高校本科或重点高中的数量,是体现教育政绩的重要标准。这样的政绩观,将教育异化为非人的教育,使教育失去了应有的理想信念,也是补课现象产生的重要诱因。某县高考升学率下降,县教育局长被罢免的新闻就是明证。
在这样的背景分析下,我们或能理解禁止学校补课实施之艰难。可以说,补课现象的背后牵涉到一个学校,一个教育局,甚至一个地方政府的政绩。而把补课现象的治理之手简单地针对教师个体,在笔者看来,无疑于把问题简单化了,是行政部门一相情愿的臆想。
生存权是最大的人权。当前的残酷现实是高考成功是有效获得高质量生存权的方式。在入学机会还不可能给予每个考生情况下,特别是对很多人来说,高考成功是改变一个人,甚至一家人命运的重要机会下,考出好成绩是他不懈努力而追求的目标。而在竞争的情况下,如果拼学校条件,拼教师教学质量都已经不能取得绝对优势,学生就只有拼努力学习。在没有任何其它优势的时候,加长学习时间也是一种取得好成绩较有效的方法。这就必然导致补课现象的出现。在这样的前提下,教师有偿补课以商业贿赂论处能达到治理的目标吗?反过来可以说,我们有什么理由让教师去承担和抗起补课现象背后的制度性积弊呢?
还应明确,补课的最大危害还不是收费,而是损害了学生发展和教师发展。不惜一切的补课,培养出来的学生离高分低能不会相差很远,对教师的身心损害也是可以想象的。因此,以商业贿赂治理补课并非对症下药之举,其虚妄和臆想也得到了显现。当然,更要认识到,教师个体“抗不起”补课的制度性积弊,否则,我们就陷入了治理的另一个陷阱:教师是补课现象的“替罪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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