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竣工的南门外综合整治工程,是山西省平遥县近年来投入最多、拆迁量最大的项目。然而,这项关系古城未来风貌的重大工程,竟成了一些拆迁户和有关领导干部合谋套取拆迁补偿款的摇钱树。(《现代快报》12月29日)
拆迁工程补偿款关系国家财产和广大百姓利益,却被“蚕食”,晋中市纪检委参与调查此案的人员分析指出,在整个操作过程中,没有看到纪检监察机构的参与,及相关社会监督机构的介入。根源在于其拨付权由数人决定,缺乏监督,形成权力真空。
平遥古城拆迁竟成当地领导干部“摇钱树”,从实质说,笔者以为,这是权力滥用的必然结果。在整个事件中,不难发现,特权特用,公权私用,小权大用,实权“虚”
用等丑陋现象。滥用权力是违背权力配置原则和权力运行规则的一种行为,结果具有很大的危害性。
我们知道,权力配置的不均衡性客观上产生了一些特权部门、特殊岗位和拥有特种权力的人。有些人充分利用这种特权,呼风唤雨,尽情享受。有的可免费享用万元美餐,有的可超标准享用豪华轿车和豪华宾馆,有的说一句话可随意调拨资金几十万、几百万,甚至上千万,有的讲一次情可捞得灰色收入几百万等等。平遥古城拆迁竟成当地领导干部“摇钱树”之所以,原因就在此。
社会上流传一种说法:“国家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个人化,个人权力商品化。”这种提法在本则新闻中得到了淋漓尽致的体现,揭示出权力异化的实质是公权私用。正像人们所说的:“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其结果是损人利己,损公肥私,既破坏了权力运行规则,搅乱了正常的工作秩序,又很容易产生出腐败分子。
通过平遥古城拆迁竟成当地领导干部“摇钱树”,应看到,滥用权力使原本有规则可循的权力特殊化、商品化、神秘化,使得这些权力为私所谋,为利所用。
那么,原因何在?一是权力运行规则不严密、不规范。比如权力配置使得一些部门和单位权力过大、过分集中,乃至形成权力垄断。
二是滥用权力的风险小、成本低。为什么有人敢冒风险而进行权力干扰?为什么有人为通人情而敢践踏法律法规?为什么有人明知故犯敢违规操作?除能捞到好处、得到实惠之外,重要原因就是我们的法制不健全,现行法规对滥用权力缺乏完备而有力的惩治手段,惩处率太低,使得一些人胆子越来越大,滥用权力的现象也就难以从根本上得到遏制。
三是民主程度低,公开不到位。权力运用是否得当,与民主、公开的程度有关。问题的关键是我国现行公共权力运行过程中民主程度很低,公开事项有限,群众参与面较小,那么诸如少数人说了算、暗箱操作等滥用权力行为的存在也就不可避免了。当然,还有监督制约机制不科学、不健全。
只有认识到平遥古城拆迁竟成当地领导干部“摇钱树”的实质是公权滥用,才能找到根治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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