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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兵谣》到电视剧《兵谣》,同一名字,同一作者,同样的主题,同样的人物,同样的情节,看起来似乎轻而易举。当初我也是这么想才接受的改编任务。自己还想,凭17年部队宣传队和文化工作的底子,小说都写出来了,电视这种大众文化,有啥难的。事实并非如此,这个本子,我前后改了四稿还找了零。先是一鼓足气用两个月晚上和节假日时间,交出了16集32万字的初稿。策划、导演、责任编辑读完本子,说还是小说。我又改了一个月,交出了二稿。他们说框架算是搭起来了,但缺“戏”。当时我真如同老牛掉井里,有劲没处使。张宏森告诉我一个秘诀:你必须让观众三分钟一小兴奋,五分钟一大兴奋;全剧有个大悬念,每集都有小悬念,要不观众就调台。
我反复琢磨,什么能让观众兴奋?怎样才能叫观众不调台?好在小说是我自己写的,我脱开小说,单把剧中每个人的命运,人物与人物之间的关系以及他们的所作所为,来回在脑子里过电影。我终于悟出了小说与电视剧在创作上的差异,知道了劲该往哪里使。
语言的差异。小说叙事写人,用的是书面语言;电视向观众演示故事和人物,靠的是镜头语言。小说语言,追求的是地域风格、色彩、语调、韵味和传神;电视语言追求的是画面的美感、镜头衔接组合的精巧、人物外在情感的细腻真实、人物个性行为的连贯、事件冲突的直感。因此,小说靠作家说,电视剧靠演员演。作为电视文学剧本就必须给导演、摄像和演员,提供丰富的可导可拍可演的故事外在的场面、内在的情节和“戏”,而不是纯粹的文字故事。
容量的差异。小说的文学容量不等于电视的艺术容量。小说可以随着作家的思维想象,随心所欲,情感所至,无所不及,乃至深入人物的内心世界。电视却严格地受时间、空间甚至季节的限止。要是人物坐在那里来上几分钟内心独白,观众早换了台。因此,有的小说尽管文学价值很高,但不一定适合改编成影视作品。有的长篇小说或许只能改成中篇电视剧,相反有的短篇小说、中篇小说反能改成中篇或长篇电视剧。比如刘恒的《贫嘴张大民的幸福生活》,四五万字的中篇小说改成20集电视剧,一点都不显得水。《兵谣》小说虽然有25万字,但开始我们就商定只改成16集。就这16集,已经比小说增加了许多新的人物和情节。
人物和矛盾设置的差异。相对而言,小说在人物和矛盾的设置方面比电视剧要自由随意得多。设置多重矛盾,多侧面刻划人物的性格和个性,是小说和电视剧的共同之处。但小说时空可以任意交叉更迭,人物可以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电视剧则更讲求人物的个性形象和事件的连续性,时空交叉太多,矛盾太繁复,人物有始无终,会给直接影响观众的观赏兴趣。《兵谣》电视剧的人物和矛盾设置与小说就有很大的差异,小说里的连长和刘金根在下卷中笔墨很少,电视剧中郑大明和刘金根始终卷在古义宝的命运之中;电视剧新增加了陈志福、杨小林和马晓琳等人物,原小说中没有;小说中古义宝跌跤跌在与尚晶的情感上,这在电视中难以表现,也难以收场,而且会直接影响到古义宝的形象,从人物性格的发展考虑也不太合理。按人物性格的发展规律看,古义宝因追逐名利而失去自我,失去本我,他跌跤也应该跌在争名逐利上。所以电视剧加进了为夺红旗而致通信员残废的情节,这样似乎更贴切。当然,因16集剪成14集,事故之前通信员因父母离婚而痛苦和古义宝带他母亲来连队,他母亲把儿子托付给古义宝等戏剪掉后,古义宝在医院痛哭的场面显得缺乏内在的情感基础。从电视的可视性来看,《兵谣》的矛盾设置和人物个塑造方面,电视剧比小说更合理、更完整、更具有观赏性。
尽管小说和电视剧创作有诸多不同,但真实地反映生活、努力塑造新人形象、追求文学艺术的价值是一致的。选择小说改编电视剧,所选小说一般有其独特的价值和艺术特色,它已经给电视剧再创作提供了深刻的思想内涵、典型的人物形象、丰富的情节素材。因此忠于原著,取其精华,弃其糟粕,补其缺憾,不离其宗是改编的基本原则。改编不成功,往往欠于未能完全吃透原著精神。原著改编自己的小说,对原作的理解得天独厚,旁人无法企及,进行电视剧二度创作时,可以省去对原著的阅读理解的过程,把更多的精力放到主题的深化,人物形象的典型,情节节奏的生动,生活气息的真实等方面,收到异曲同工的效果。改编自己的作品容易成功,原因就在于此。李准先生在电视剧《兵谣》座谈会上说的,影视创作质量的提高,关键在剧本和编导人员的文学功底,在他们对整个艺术把握的功底。夏衍曾号召全国的一流作家来写电影,意在提高电影的文学性。《兵谣》的对话,包括对人生的思考,很有东西。最后古义宝的长篇发言,相当有力,富有人生哲理。这得益于编导和策划的文学功底,希望作协让更多的作家投入电视创作。细细想来,他的话不无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