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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运青年志愿者保障机制雷锋杂谈 |
8年的风雨征程,如今,志愿服务事业已经在浙江省得到了迅速发展。据统计,至今年10月底,我省有青年志愿服务队6000余支,稳定型志愿者达50余万人。
由于对志愿者服务的社会定位、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形式、权利与义务关系等都缺乏明确的法律界定,志愿者活动缺乏政策保障和经费保障,各地的活动经费基本上都只能依靠向社会自筹来解决,没有长期、稳定的来源,另外志愿者自身的权益也缺乏法律和政策的保障。
有识之士指出,无论是从依法治国的角度,还是从以德治国的角度出发,对青年志愿服务立法都十分必要。在一些国家,志愿者已经成为社会制度的一部分,甚至制定了专门的法律。现在的志愿服务已使社会形成了新型的互助关系,如果通过立法确立青年志愿者组织和青年志愿者的法律地位,保障志愿服务活动有序开展,必能推动我省青年法规建设和依法治省的进程。另一方面,实践也证明了青年志愿者行动是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有效形式和载体。通过对青年志愿服务立法,有利于传播和推崇社会互助的价值观念,弘扬团结友爱、助人为乐、见义勇为、无私奉献的新风正气,促进以德治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