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森斯坦评传》。毕业前最想赖到手的一本书。从学校图书馆里借阅,不是被电影迷住,而是被创造电影蒙太奇的这个人迷住。书里说他是一个特害羞的人,一个有才华且害羞到无以言说的温柔的男人,实在是太性感的男人。接触不到这个男人于是一心只想着占有这本书。唯一的办法是假装遗失,以一赔十,原价是二三块钱,以我设想中的占有成本是二三十块钱,虽不是天文数字,也是一个不小的数字。后来最终没有付诸行动,不是为钱,而是为了不占有的美好想念。偷不如偷不着。将近二十年了,我自然早就忘记了这个曾经让我止不住心动的男人和写他的书。今天无意中想起,才记起自己当年居然有过这样疯狂的念头。
跟电影基本不搭界的疯狂相类似,我好象还有过跟画画不着调的疯狂故事。也记不清干吗了,是去一个什么地方参观一个什么展览,然后认识了一个画画的老头。有一个礼拜天,这个老头居然找上门来,走进女生宿舍,和蔼可亲地掀开了我的床帘。我倒没感觉到什么,却吓坏了同室娇弱的女生们。自此后就断了来往。我为当年的我竟然如此欣赏崇拜才华到不拘一格的地步而惊奇。只有那个中文系研究生,才算有点着调,毕竟是学长,跟书有点渊源,一段插曲,很顺理成章地写进了我的文字里。
也许一直没把自己当成女生,我只觉得当年的自己需要提升,一个受困在黑暗里需要人引领着走向光明的人而已,所以我根本没有顾及更多那些被常人无法理解的交往。是呀,我首先是个人,然后才是女人。干吗一定要强调性别呢。女人们,特别是有文艺气质的女生,都想在心里住着一个男人,没有的话好象整个人生就会失去方向。要是心里真要住着一个谁,我想应该是神,而不是人。哪个男性作家说过,永恒的女神引领着我们前进!人家男人说得多好呀,是女神,不是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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