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这首词的这早印象不知道是否来自《宋词选》,只记得在我们初中语文老师念出这首词时,我是唯一知道的人。
在乡村中学,大部分同学和老师的阅读面仅仅局限于教课书。偏偏我们的语文老师从来是以自己的人生阅历和课外知识来替代课本内容为教课风格,并引以为豪。有些同学自然不太习惯,他们怕考不出高分的成绩来。我却欣赏得要命,也许是书看得太多的缘故,让我变成了一个外表看看很本分、内心却很狂野的女孩子。我知道自己没有足够的胆量去标新立异,但从心底里认同别人不寻常的作派。
按现下的定义,我那位语文老师绝对是小资一派,或者说是小资阶级的鼻祖。人家穿衣服就是穿衣服,是遮蔽身体,是保暖所需,他却把衣服作为自己的标志之一,一身挺括的中山装找不出一丝不服贴的地儿,他经常在课堂里卖弄他的裁缝手艺就是一个佐证。一双军绿色的鞋子,就是在下雨天,你也见不到一点泥土沾在鞋面上。再加上一米八十几的身材,配以浓眉大眼的五官,比王心刚还王心刚。
你想,在上个世纪七十年代的乡村,温饱还是个大问题,生活难免粗糙,然而上帝却让一个如此精致的男人出现在我们面前。他就象是一位明星,让我们除了仰望还是仰望,别无选择。
初中女生正是感情朦胧时期,很容易以老师为人生偶像。然而我们的语文老师却远远走在我们前列,他的妻子就是他高中时的一位老师,一位比他年长五六年的语文老师,一位有过婚姻的女老师。这样的结合在如今开放的年代也是比较另类的,更何况在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他很自然地成了远近闻名的名人。
这样的男人注定是不同寻常的,他的生活,他的婚姻,他的所有一切。初中毕业后,关于他的消息,我只能从传闻中得到一点点。他的妻子后来好象精神有问题了,一向洁身自好的他居然沉湎于赌博而不惜卖掉了老房子等等。再后来,关于他的传闻也听不到了。因为离开了那块土地,再也没有人和我聊起学生时代的话题。
人生何处不风尘?在风尘仆仆的路上又埋没了多少故人的身影?在来去匆匆的岁月里又能留下多少值得书写的记忆?